女职工在孕期享受哪些特殊保护()

题目
多选题
女职工在孕期享受哪些特殊保护()
A

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

B

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从事的劳动

C

不得以怀孕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

D

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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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期间(更年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也称为女职工的“四期”保护。()


答案:错
解析:
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期间(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也称为女职工的“四期”保护。

第2题: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哪些劳动保护?


正确答案: (一)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二)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三)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四)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3题:

《劳动法》对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所享受的特殊保护有哪些规定?


参考答案:《劳动法》第58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第60条、61条、 62、63条、第7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劳动者生育,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4题:

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有()

  • A、探亲期
  • B、休假期
  • C、经期、孕期

正确答案:C

第5题:

女职工在孕期享受哪些特殊保护()

  • A、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
  • B、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从事的劳动
  • C、不得以怀孕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
  • D、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B

第6题:

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期间()的保护,也称为女职工的“四期”保护。


A.经期

B.孕期

C.产期

D.哺乳期

答案:A,B,C,D
解析:
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期间(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也称为女职工的“四期”保护。

第7题:

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对女职工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


正确答案:正确

第8题:

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女工的特殊保护,说法正确的是( )。

A.女职工可以从事矿山井下工作

B.女职工可以享受90天的产假

C.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8岁的员工

D.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E.以上都不正确


正确答案:BD

第9题:

国家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有什么特殊规定?


正确答案: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但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不得裁减。《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能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第10题: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哪些特殊的劳动保护?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如下特殊的劳动保护:
(一)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III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II级(含II级)以上的作业。
(二)女职工的生产,既包括正常生产,也包括中止妊娠。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90天,包括产前假15天和产后假75天。难产的产妇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产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应当照发,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已烯、环氧已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III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三)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已烯、环氧已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III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