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  2015年2月,某省甲出版社副总编辑王国平的老朋友沈成编写了《家庭理财指南》书稿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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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  2015年2月,某省甲出版社副总编辑王国平的老朋友沈成编写了《家庭理财指南》书稿后,与王国平联系,希望安排出版。王国平翻阅书稿,认为其内容符合读者的需求,估计会有较大的发行量。于是,王国平与社长商量后,决定将该选题补充列入当年选题计划并补报备案。王国平据社长的授权与沈成签订了出版合同后,把该书稿交给经济读物编辑室的刘康,要求其设法尽快出书。刘康在2014年曾因负责编辑的一部图书编校质量不合格而被免去编辑室副主任职务,仅保留副编审专业技术职务。接受《家庭理财指南》书稿后,刘康由于当时正忙于另一部书稿的编辑工作,就请某大学一名在读的博士研究生欧洋进行编辑加工整理。刘康翻阅欧洋加工后的稿件,作了几处修改便以“责任编辑”的名义签署了“已经做好编辑加工整理工作,可以发稿”的意见,将稿件提交编辑室主任赵敏副编审复审。赵敏抽查部分书稿,没有发现涉及政治导向和思想倾向的问题,就签署了“同意发稿”的复审意见。王国平接到这部事先已经看过的书稿后,随即签署了“同意发稿,请尽快安排出版”的终审意见。办妥发稿手续后,刘康将书稿连同对版式设计的要求和外社美术编辑完成的封面设计电子文件一起交总编办转出版部门安排排版。校样打出后,经请示王国平同意,刘康将校样委托某校对公司包校一遍,并请该公司的一名副经理担任责任校对负责把关。刘康收回校样时未见重要质疑,即办理了付印手续。印刷厂一个星期后送来样书,甲出版社有关人员检查后未发现印装质量问题,就同意成批装订。2015年5月,甲出版社开始发行《家庭理财指南》。2015年11月,省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在图书质量检查中,发现《家庭理财指南》编校差错率为万分之三,属于不合格图书。2015年11月20日,省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关于《家庭理财指南》被确认为不合格图书的通报,责成甲出版社严肃处理。问题一:甲出版社在出版《家庭理财指南》的过程中存在哪些错误?问题二:甲出版社对《家庭理财指南》一书应该如何处理?问题三:刘康将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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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中国公民张某编写了一部书稿《数码相机指南》,于2004年1月将该书稿大纲送交甲出版社联系出版。甲出版社按规定程序进行选题论证并列选后,与张某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将所编《数码相机指南》的定稿交付甲出版社;张某保证合法拥有《数码相机指南》的全部著作权权利,如发生侵犯他人权利的问题,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甲出版社获得的专有出版权为期5年;如果书稿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甲出版社应于张某交付该书定稿后的5个月内出版该书,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张某人民币1万元。 2004年3月,张某按合同约定将最后改定的全部书稿交付甲出版社。该书稿将数十家数码相机生产公司的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相机的功能特点等分成八大部分编排,每一部分的前面均概括介绍该类相机的共同特性。审稿人员都认为:该书稿的编排和介绍也还合理、到位,但是其中汇集的许多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署名来看,其著作权应属于相应的相机生产公司,必须得到这些公司的许可使用授权该书稿才可出版。甲出版社因此于2004年5月与张某联系,请其提供有关公司的授权证明。但是直到当年11月,张某仍未提供。于是,甲出版社决定不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于2004年12月初通知了张某。 2005年2月,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出版社。诉状称:已经拥有《数码相机指南》专有出版权的甲出版社一直未对书稿提出过任何修改意见,这足以说明书稿质量已经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该社本应当按合同约定至迟于2004年8月出版该书,但是至今仍未出版,构成违约;甲出版社索取数十家公司的授权证明,只是为了规避违约责任而企图迫使张某首先提出解除合同,因为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载有的内容只是一些现成的技术数据和已经客观存在的相机操作方式,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且它们都是赠送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故而《数码相机指南》能否出版与这些公司毫无关系。最后,张某请求法院判令甲出版社履行合同,在2005年7月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赔偿违约金1万元。 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为什么?


正确答案: 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因为它们在内容的组织安排和相应的语言表达方式等方面,具有一定独创性,并且它们能够以有形形式复制。

第2题:

中国公民张某编写了一部书稿《数码相机指南》,于2004年1月将该书稿大纲送交甲出版社联系出版。甲出版社按规定程序进行选题论证并列选后,与张某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将所编《数码相机指南》的定稿交付甲出版社;张某保证合法拥有《数码相机指南》的全部著作权权利,如发生侵犯他人权利的问题,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甲出版社获得的专有出版权为期5年;如果书稿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甲出版社应于张某交付该书定稿后的5个月内出版该书,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张某人民币1万元。 2004年3月,张某按合同约定将最后改定的全部书稿交付甲出版社。该书稿将数十家数码相机生产公司的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相机的功能特点等分成八大部分编排,每一部分的前面均概括介绍该类相机的共同特性。审稿人员都认为:该书稿的编排和介绍也还合理、到位,但是其中汇集的许多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署名来看,其著作权应属于相应的相机生产公司,必须得到这些公司的许可使用授权该书稿才可出版。甲出版社因此于2004年5月与张某联系,请其提供有关公司的授权证明。但是直到当年11月,张某仍未提供。于是,甲出版社决定不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于2004年12月初通知了张某。 2005年2月,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出版社。诉状称:已经拥有《数码相机指南》专有出版权的甲出版社一直未对书稿提出过任何修改意见,这足以说明书稿质量已经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该社本应当按合同约定至迟于2004年8月出版该书,但是至今仍未出版,构成违约;甲出版社索取数十家公司的授权证明,只是为了规避违约责任而企图迫使张某首先提出解除合同,因为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载有的内容只是一些现成的技术数据和已经客观存在的相机操作方式,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且它们都是赠送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故而《数码相机指南》能否出版与这些公司毫无关系。最后,张某请求法院判令甲出版社履行合同,在2005年7月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赔偿违约金1万元。 张某要求出版《数码相机指南》是否确与哪些相机生产公司无关?为什么?


正确答案: 否。因为《数码相机指南》是汇编作品,而法律规定出版汇编作品必须取得所汇编的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授权,本案中原作品上署名的是相应的数码相机生产公司,这些公司就是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所以该书稿能否出版是与这些公司有关的。

第3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甲同学因为父母离异导致学习成绩下降,上课走神。乙同学因为被老师当众责骂而逃课。
[问题1][简答题]
简述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

[问题2][简答题]
甲乙两同学分别缺少哪些需要?根据甲乙两人的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答案:
解析:
1、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是行为科学的理论之一,由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于1943年在《人类激励理论》一文中提出。该理论将人的需求分为七种,七种需要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逐级递升,分别为:
①生理需要。生理上的需要是人们最原始、最基本的需要,如吃饭、穿衣、住宅、医疗等。它是最强烈的不可避免的最底层需要,也是推动人们行动的强大动力。
②安全需要。安全需要要求劳动安全、职业安全、生活稳定、希望免于灾难、希望未来有保障等。安全需要比生理需要高一级,当生理需要得到满足以后就要保障安全需要。
③归属与爱的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是指个人渴望得到家庭、团体、朋友、同事的关怀、爱护、理解,是对友情、信任、温暖、爱情的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比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更细微、更难捉摸。它与个人的性格、经历、生活区域、民族、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都有关系。
④尊重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可分为自尊、他尊和权力欲三类,包括自我尊重、自我评价以及尊重别人。尊重的需要很少能够得到完全的满足,但基本上的满足就可产生推动力。
⑤认知需要。这一层次的需要指的是知识和理解的需要,例如,通过经验或者学习,掌握知识和技能,了解和理解事物等。
⑥审美的需要。这一层次的需要指的是秩序和美的需要。例如,能够系统地、有条理地安排事务,追求事物的完美、卓越、美好的形象或性质等。
⑦自我实现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最高等级的需要。满足这种需要就要求完成与自己能力相称的工作,最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潜在能力,成为自己所期望的人物。自我实现意味着充分地、活跃地、忘我地、集中精力全神贯注地体验生活。


2、甲同学因为父母离异而缺少归属与爱的需要。针对甲同学渴望得到家庭、团体、同学和朋友的关怀和爱护,教师应该给予其更多的关心和爱护,并倡导班上的同学跟甲做朋友,让他感受到集体的温暖。乙同学缺少尊重的需要。教师当众责骂他,让他感觉自己的自尊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很丢面子,所以逃课。针对乙同学,教师应该多在课堂上对其进行鼓励和表扬,让他感觉到自己是受尊重的。

第4题:

问答题
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 某图书出版社在2009年7月准备增补以下6个选题: ①《2009年热力学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选》②《澳门特别行政区大事记》(配光盘) ③《中俄边界变迁研究》(附地图)④《现代人体美术作品选》 ⑤《伊斯兰教的形成与发展》⑥《古今天象奇观集萃》 选题①的书稿由热力学会主编。理化编辑室主任看过稿件后,认为内容过于专深,本社编辑人员难以把握其知识的正确性,担心难以保证图书质量。于是热力学会建议:由学会约请某大学物理系的一名副教授担任该书稿的责任编辑,并由该系两位教授负责完成复审和终审工作,出版社收到定稿作整体设计后就可安排印制,但是出版社没有同意。 选题④的作者交稿时提出:出版社完成审稿和编辑加工后,由作者自行联系印刷厂印制3000册,交出版社样书30册,其余由其自销;作者除承担印制费用外,再交给出版社3万元,但是出版社也没有同意。 出版以上选题的图书,出版社应分别办理哪些手续?

正确答案: (1)选题②、③、⑤应办理重大选题备案手续。
(2)选题②需附光盘,应向出版行政部门申请《电子出版物复制委托书》。
(3)这6个选题均需向省级新闻出版局补报选题计划。
解析: 暂无解析

第5题:

单选题
在()的情况下,出版社应退修稿件。
A

收到作者书稿

B

作者的书稿没有达到出版水平

C

书稿基本可用,但需修改

D

编辑发现新的学术问题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第6题:

中国公民张某编写了一部书稿《数码相机指南》,于2004年1月将该书稿大纲送交甲出版社联系出版。甲出版社按规定程序进行选题论证并列选后,与张某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将所编《数码相机指南》的定稿交付甲出版社;张某保证合法拥有《数码相机指南》的全部著作权权利,如发生侵犯他人权利的问题,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甲出版社获得的专有出版权为期5年;如果书稿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甲出版社应于张某交付该书定稿后的5个月内出版该书,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张某人民币1万元。 2004年3月,张某按合同约定将最后改定的全部书稿交付甲出版社。该书稿将数十家数码相机生产公司的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相机的功能特点等分成八大部分编排,每一部分的前面均概括介绍该类相机的共同特性。审稿人员都认为:该书稿的编排和介绍也还合理、到位,但是其中汇集的许多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署名来看,其著作权应属于相应的相机生产公司,必须得到这些公司的许可使用授权该书稿才可出版。甲出版社因此于2004年5月与张某联系,请其提供有关公司的授权证明。但是直到当年11月,张某仍未提供。于是,甲出版社决定不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于2004年12月初通知了张某。 2005年2月,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出版社。诉状称:已经拥有《数码相机指南》专有出版权的甲出版社一直未对书稿提出过任何修改意见,这足以说明书稿质量已经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该社本应当按合同约定至迟于2004年8月出版该书,但是至今仍未出版,构成违约;甲出版社索取数十家公司的授权证明,只是为了规避违约责任而企图迫使张某首先提出解除合同,因为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载有的内容只是一些现成的技术数据和已经客观存在的相机操作方式,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且它们都是赠送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故而《数码相机指南》能否出版与这些公司毫无关系。最后,张某请求法院判令甲出版社履行合同,在2005年7月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赔偿违约金1万元。 张某是否可以成为《数码相机指南》的著作权人?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可以。因为《数码相机指南》是由张某将自己所收录的数码相机产品说明书和用户手册作了整理和分类编排,并加上概括介绍后才形成的,属于汇编作品,而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汇编者,即由张某享有。

第7题:

在()的情况下,出版社应退修稿件。

  • A、收到作者书稿
  • B、作者的书稿没有达到出版水平
  • C、书稿基本可用,但需修改
  • D、编辑发现新的学术问题

正确答案:C

第8题:

书稿接受出版后,应由()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

  • A、书稿的责任编辑
  • B、有关的编辑室主任
  • C、总编办公室主任
  • D、出版社法定代表人

正确答案:D

第9题:

问答题
问题二:甲出版社对《家庭理财指南》一书应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家庭理财指南》的编校差错率为万分之三,其属于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上、万分之五以下的不合格图书。甲出版社必须在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改正重印后方可继续发行。
理由:《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经检查属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上万分之五以下),出版单位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改正重印后可以继续发行;差错率在万分之五以上的,出版单位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后,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继续发行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由省级以上出版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第10题:

问答题
中国公民张某编写了一部书稿《数码相机指南》,于2004年1月将该书稿大纲送交甲出版社联系出版。甲出版社按规定程序进行选题论证并列选后,与张某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将所编《数码相机指南》的定稿交付甲出版社;张某保证合法拥有《数码相机指南》的全部著作权权利,如发生侵犯他人权利的问题,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甲出版社获得的专有出版权为期5年;如果书稿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甲出版社应于张某交付该书定稿后的5个月内出版该书,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张某人民币1万元。 2004年3月,张某按合同约定将最后改定的全部书稿交付甲出版社。该书稿将数十家数码相机生产公司的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相机的功能特点等分成八大部分编排,每一部分的前面均概括介绍该类相机的共同特性。审稿人员都认为:该书稿的编排和介绍也还合理、到位,但是其中汇集的许多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署名来看,其著作权应属于相应的相机生产公司,必须得到这些公司的许可使用授权该书稿才可出版。甲出版社因此于2004年5月与张某联系,请其提供有关公司的授权证明。但是直到当年11月,张某仍未提供。于是,甲出版社决定不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于2004年12月初通知了张某。 2005年2月,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出版社。诉状称:已经拥有《数码相机指南》专有出版权的甲出版社一直未对书稿提出过任何修改意见,这足以说明书稿质量已经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该社本应当按合同约定至迟于2004年8月出版该书,但是至今仍未出版,构成违约;甲出版社索取数十家公司的授权证明,只是为了规避违约责任而企图迫使张某首先提出解除合同,因为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载有的内容只是一些现成的技术数据和已经客观存在的相机操作方式,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且它们都是赠送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故而《数码相机指南》能否出版与这些公司毫无关系。最后,张某请求法院判令甲出版社履行合同,在2005年7月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赔偿违约金1万元。 张某要求出版《数码相机指南》是否确与哪些相机生产公司无关?为什么?

正确答案: 否。因为《数码相机指南》是汇编作品,而法律规定出版汇编作品必须取得所汇编的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授权,本案中原作品上署名的是相应的数码相机生产公司,这些公司就是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所以该书稿能否出版是与这些公司有关的。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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