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家门前有一泥沟,某日运粮车经过某地,由于颠簸,掉落一袋面粉。刘某占得便宜后,故意将此沟挖深一尺,次日又拾得两袋面粉。

题目
单选题
刘某家门前有一泥沟,某日运粮车经过某地,由于颠簸,掉落一袋面粉。刘某占得便宜后,故意将此沟挖深一尺,次日又拾得两袋面粉。刘某的行为属于(  )。
A

前一次属于侵权行为,后一次属于无因管理

B

两次均属于不当得利

C

前一次属于无因管理,后一次属于不当得利

D

前一次属于不当得利,后一次属于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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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某打算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到好友刘某家去借猎枪,刘某问王某借枪干什么,王某笑着说:“去抢银行。”刘某笑着捶了王某一拳,将枪借给了王某,并嘱咐他小心使用。后王某持枪将人打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王某和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

B.王某单独成立故意伤害罪

C.刘某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D.刘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参考答案:B, C

第2题:

农村留守妇女刘某某日晚上独自一人在家的时候,被同村无业青年张某强奸了。在强奸的过程中为了反抗,刘某摸到了身边的剪刀向张某捅了过去。这个行为造成了张某大出血,经过抢救挽回了性命,但经鉴定构成重伤。对此,刘某( )。

A.属于正当防卫

B.构成了故意伤害

C.构成了故意杀人(未遂)

D.属于防卫过当


参考答案:A

第3题:

李某与邻居刘某因纠纷而起杀心,深夜持刀潜入刘某家中,将熟睡中的刘某一刀砍死,不料第三天才发现误将做客刘家的张某杀死了。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

A.对象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

B.客体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

C.对象错误,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D.客体错误,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A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分为法律上的错误和事实上的错误。本题考查事实上的错误中对象错误与客体错误的区别及其相应法律后果。

第4题:

听力原文:连续犯

刘某与有夫之妇李某勾搭成奸,后李某因受丈夫责骂,与刘某中断了关系,刘某怀恨在心。一天下午,刘某将李某骗至自己的住处将其杀害,当晚又潜入李某家将其丈夫杀害。刘某的行为属于( )。

A.结果加重犯

B.连续犯

C.继续犯

D.吸收犯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连续犯。

第5题:

刘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不久后刘某与妻子到外地学习,拜托刘某的姐姐替他们照看家中事务。某日,刘某的姐姐外出时忘记锁门,导致刘某家中被窃,财物遭受损失。下列关于保险公司责任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刘某的姐姐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B.由于刘某的姐姐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C.由于刘某的姐姐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对刘某履行赔偿义务后,享有向刘某的姐姐进行追偿的权利

D.保险公司应当对刘某进行赔偿,且不得向刘某的姐姐追偿


参考答案:D
解析: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进行了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但是保险法对此也作出了相应的限制,即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除故意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其行使代位求偿权。

第6题:

任某门前公路上有一泥沟。某日,一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任某拾得据为已有。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关于任某行为的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D.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D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本题中,任某起初拾得颠簸掉落的一件货物并据为已有,属于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利,并使他人利益受损的情况,构成不当得利;后来,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属于故意侵害他人财产权的侵权行为。故选D。

第7题:

某食品店新进了大米、小米、面粉各一袋,已知大米的重量与小米和面粉的重量和的比为1:8,面粉重量与大米和小米的重量和的比是1:5,大米重量与面粉重量的比是多少?( )

A.1/9

B.2/3

c.1/3

D.5/6


正确答案:B

第8题:

刘某和王某达成书面的协议,约定刘某以一辆2000型桑塔纳换取王某面粉若干袋。刘某负责给该车安户和办理车牌车号,而且在使用中如果出现任何的非人为的故障,其责任由刘某承担。合同签订后,王某按照合同的约定将面粉交付了刘某。刘某在将该车交付王某办理相关的手续时发现该车系被盗车辆,该车被公安部门依法扣押。该汽车后来被李某认领。此时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其交付的面粉。但是,刘某说,该面粉已经被用于生产食品。于是王某要求刘某返还价款11万元。王某经过调查发现,该刘某已经丧失了清偿债务的能力,但是同时发现,刘某曾在一个月之前在朋友的儿子郑某的生日上送给郑某5万元人民币的生日礼物,而且半个月之前,刘某曾经将自己的一些价值6万元的物品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卖给了陌生人何某。

问:

(1)王某能否向认领汽车的李某主张的汽车的权利?为什么?

(2)王某向刘某提起了诉讼要求返还相应的价款后,王某能否再次向刘某提起撤销权诉讼?

(3)王某提起撤销权诉讼应当以谁为被告?

(4)郑某撤销权诉讼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5)何某在撤销权诉讼中处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

(6)如果王某在撤销权诉讼中胜诉,是否可以根据该胜诉裁判对被撤销的法律行为涉及的相关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
(1)王某不能向认领汽车的李某主张所有权。首先,汽车的所有权的转移是需要履行相关的手续的,本案件中王某并没有完成相关的手续。其次,王某也不可能根据善意取得来主张权利,虽然王某支付了相应的价款,并且他也是善意的,但是由于本案的汽车是盗窃物,盗窃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2)王某可以向刘某再次提起撤销权诉讼,因为王某在此之前的一个月时将自己的财产赠送给了郑某,这使得刘的财产减少,因而无法清偿王某的债权,损害了王某的合法权益,符合了撤销权产生的条件。同时,王某和刘某之间的基于合同纠纷而产生的诉讼和撤销权诉讼是相对独立的。后者并不依赖于前者,同时前者也不排斥后者。
(3)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王某提起撤销权诉讼,应当以刘某为被告。
(4)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如果王某在撤销权诉讼中没有将郑某列为第三人,则法院可以追加郑某为第三人。
(5)何某的诉讼地位取决于其是否了解:刘某低价转移财产对王某的合法权利造成了损害。如果何某了解该情况,则王某可对刘莱出售给何某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此时何某与郑某的诉讼地位相同。如果何某不了解该情况,则何某取得财产的完全的所有权,王某不得对刘某向何某出售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
(6)王某不得根据撤销权的胜诉裁判对涉及的相关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因为撤销权诉讼是形成之诉,不是给付之诉,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第9题:

任某门前公路上有一泥沟。某日,一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任某拾得据为己有。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关于任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D.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D

第10题:

某工厂职工刘某因故意杀人嫌疑被公安机关逮捕,经过公安机关的继续侦查发现刘某无罪,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刘某被逮捕期间,工厂不能解除与刘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B、刘某被逮捕期间,工厂可以不付给刘某工资,不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
C、刘某被无罪释放后,工厂与刘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D、刘某被无罪释放后,工厂应补发给刘某逮捕期间的工资

答案:D
解析: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劳动者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用人单位可以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而无权解除劳动合同,所以A选项的说法正确。劳动合同的效力被暂时中止,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必履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也不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所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后被释放的,暂时停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当然恢复,所以C选项的说法正确。劳动者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应依据《国家赔偿法》由有关部门赔偿,而不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所以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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