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甲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2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张某获得120票,因而当选B 乙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在村委会选举中,李某获得300票,因而当选C 丙村在村委会选举中,设立了秘密写票处D 丁村村民胡某在村委会选举期间不能参加投票,书面委托其享有选举权的父亲代为投票

题目
单选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甲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2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张某获得120票,因而当选

B

乙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在村委会选举中,李某获得300票,因而当选

C

丙村在村委会选举中,设立了秘密写票处

D

丁村村民胡某在村委会选举期间不能参加投票,书面委托其享有选举权的父亲代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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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选区有选民600人,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共有310位选民参加投票,有效票共295张,候选人张某如果当选,则其获得的赞成票最低是多少票?()

A.148

B.156

C.301

D.选举无效,张某无论得到多少赞成票都不能当选


参考答案:B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0修订)第43条第1款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本题中,该选区有选民600人,310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只要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投票,156票,就可以当选。

第2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2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张某获得120票.因而当选

B.乙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在村委会选举中,李某获得300票,因而当选

C.丙村在村委会选举中,设立了秘密写票处

D.丁村村民胡某在村委会选举期问不能参加投票。书面委托其享有选举权的父亲代为投票


正确答案:A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2款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A项中只有200人参加了选举,没有超过半数,因而选举无效,A项错误。B项中李某获得300票,超过了500名享有选举权的村民的半数,必然也超过了参加投票的村民的半数,因而有效,B项正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3款规定,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C项说法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4款规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D项说法正确。本题答案为A。

第3题:

永洛村在2008年7月进行村委会选举,该村本届共登记选民879名,7月25日召开的选举大会上共投票876张,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许林如果当选的话,至少要获得( )张选票才有可能。

A.439

B.536

C.634

D.430


正确答案:A
村委会选举当选的必须要“双过半”,即投票人数超过选民总数的一半,候选人得票数超过投票总数的一半。876张选票符合第一个过半,候选人许林要当选的话选票必须超过此票数的一半,即至少439张。

第4题:

小河村要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村选举委员会对是否设立和如何使用秘密写票处产生了意见分歧。下列意见中正确的有()。

A:许多选民都说设了秘密写票处也没有人去,因此不用设
B:不管有没有人使用,都必须设立秘密写票处
C:所有选民都必须到秘密写票处划票
D:选民去不去写票处划票由自己决定
E:如果选民想去秘密写票处划票,村选举委员会应满足选民的要求

答案:B,E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办法和程序。选举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组成的村民委员会主持,要经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名单公布、候选人提名、投票、公布结果等程序,各过程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秘密写票等方法。

第5题:

小河村要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村选举委员会对是否设立和如何使用秘密写票处产生了意见分歧。下列意见中正确的是( )。

A.许多选民都说设了秘密写票处也没有人去,因此不用设

B.不管有没有人使用,都必须设立秘密写票处

C.所有选民都必须到秘密写票处划票

D.选民去不去写票处划票由自己决定

E.如果选民想去秘密写票处划票,村选举委员会应满足选民的要求


正确答案:BE
选举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组成的村民委员会主持,要经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名单公布、候选人提名、投票、公布结果等程序,各过程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秘密写票等方法。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办法和程序的考查。

第6题:

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村有一座石灰矿,甲村村委会组织该村村民成立甲村经济合作社,以经济合作社的名义申请石灰矿的采矿许可证 B.乙村村委会与村民李某签订山林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0年。到期后,村委会又将山林承包给该村村民赵某 C.丙村村委会在村民会议上提交了修建学校的经费筹集方案 D.丁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3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王某、张某和黄某分别获得选票120票、100票和80票,因而王某当选


正确答案:D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2款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D项中王某获得的120票,没有超过300的一半,故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7题:

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村村委会在村民会议上提交了修建学校的经费筹集方案

B.乙村村委会与村民李某签订山林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0年,到期后,村委会又将山林承包给该村村民赵某

C.两村有一座石灰矿,丙村村委会组织该村村民成立丙村经济合作社,以经济合作社的名义申请石灰矿的采矿许可证

D.丁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3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王某、张某和黄某分别获得选票120票、100票和80票,因而王某当选


 D【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D选项中王某所得的选票不足全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的四分之一,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选择D选项

第8题:

公务员考试: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村村委会在村民会议上提交了修建学校的经费筹集方案

B、乙村村委会与村民李某签订山林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0年,到期后,村委会又将山林承包给该村村民赵某

C、两村有一座石灰矿,丙村村委会组织该村村民成立丙村经济合作社,以经济合作社的名义申请石灰矿的采矿许可证

D、丁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3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王某、张某和黄某分别获得选票120票、100票和80票,因而王某当选

 

A、甲村村委会在村民会议上提交了修建学校的经费筹集方案

B、乙村村委会与村民李某签订山林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0年,到期后,村委会又将山林承包给该村村民赵某

C、两村有一座石灰矿,丙村村委会组织该村村民成立丙村经济合作社,以经济合作社的名义申请石灰矿的采矿许可证

D、丁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3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王某、张某和黄某分别获得选票120票、100票和80票,因而王某当选

 


D【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D选项中王某所得的选票不足全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的四分之一,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选择D选项

第9题:

小河村要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村选举委员会对是否设立和如何使用秘密写票处产生了意见分歧。下列意见中正确的有( )。

A.许多选民都说设了秘密写票处也没有人去,因此不用设
B.不管有没有人使用,都必须设立秘密写票处
C.所有选民都必须到秘密写票处划票
D.选民去不去秘密写票处划票由选民自己决定
E.如果选民想去秘密写票处划票,村选举委员会应满足选民的要求

答案:B,D,E
解析:
村民委员会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本题中,村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秘密写票处,保障选民们的选举权利。

第10题:

杨某与户籍在甲村的村民王某登记结婚后,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的“入户协议”。此后,杨某将户籍迁入甲村,但与王某长期在外务工。甲村村委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杨某和王某要求参加选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

A.王某因未在甲村居住,故不得被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B.杨某因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入户协议”,故不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
C.杨某经甲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之后方可参加选举
D.选举前应当对杨某进行登记,将其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答案:D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王某虽长期在外务工,但户籍在甲村,只要王某本人表示参加选举,就应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故A项错误。“入户协议”因侵害杨某的合法权益,无效。杨某的户籍在甲村,故也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B项错误。杨某的户籍在甲村,其参加选举不需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C项错误。根据上述法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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