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审核需要重点关注的患者包括()。

题目
多选题
医嘱审核需要重点关注的患者包括()。
A

过敏体质患者

B

孕妇

C

病情危重或重症监护的患者

D

高龄患者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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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住院药房调剂工作流程包括()。

A.医嘱审核与评估、医嘱调剂、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出院患者带药

B.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医嘱调剂、出院患者带药

C.医嘱审核与评估、出院患者带药、病区贮备药品管理

D.医嘱审核与评估、出院患者带药、医嘱调剂


参考答案:A

第2题:

医嘱审核需重点关注环节的依据,不包括()。

A.医院相关规定

B.处方管理办法

C.标准治疗指南

D.医院工作规范


参考答案:B

第3题:

医嘱审核需要重点关注的药物包括()。

A.药物相互作用发生率高且后果影响严重的药物

B.治疗范围窄的药物

C.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高的药物

D.特殊给药途径的药物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医嘱审核需重点关注环节的依据,不包括()。

  • A、处方管理办法
  • B、医院相关规定
  • C、标准治疗指南
  • D、医院工作规范

正确答案:A

第5题:

处方(包括医嘱)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

A、医师

B、药师

C、护士

D、患者

E、监察员


正确答案:B

第6题:

医嘱审核的频率可由患者的病情或临床风险决定的,对于重点关注的患者应()。

A.1.5日审核

B.每日审核

C.2日审核

D.半日审核


参考答案:B

第7题:

下列关于处方审核中重点关注内容叙述有误的是()。

A、皮试药品《处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药师对于处方中的皮试药品,应该审核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B、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重点关注患者信息、药师在调配时一定要严谨。应重点审核其适应证、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正确

C、老人、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重点审核药品选择、用法用量是否适宜

D、儿童应重点关注处方颜色、患者年龄及体重,判断药品是否适用以及用法用量正确与否

E、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需结合药品说明书中“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下内容,审核药品是否为禁用药品


正确答案:B

第8题:

医嘱审核需要重点关注的患者包括()。

A.病情危重或重症监护的患者

B.过敏体质患者

C.孕妇

D.高龄患者


参考答案:ABCD

第9题:

有色金属企业发行审核要关注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正确答案: (1)矿业权
矿业权包括采矿权和探矿权,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我国目前对矿业权实行许可证登记管理制度,即地质矿产部门通过法定审批程序依法向矿业权申请人颁发勘查或开采许可证,同时,我国又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即矿业权人应向国家依法支付或缴纳矿业权使用费,矿业权价款,矿产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等相关税费;因矿业权为财产权利,容许矿业权的合法流转。对于矿采选企业,拥有采矿权证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必须条件之一,因而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拥有矿业权的合法性是上市审核的关注重点。
矿业权流转的合法形式包括矿业权出让、矿业权的转让、矿业权的出租和矿业权的抵押等形式。矿业权的转让是矿业权流转的主要形式。矿业权转让是指矿业权人将矿业权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作价出资、合作勘查和开采、重组改制等转让形式,除此之外,较为通行的还包括通过公司并购的形式实际转让或控制矿业权的间接转让方式。从现行矿业权流转制度看,需要从是否符合矿业权转让条件,是否符合转让形式和程序,以及受让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审查矿业权的流转是否合法,而且,没有有权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批,相关的矿业权转让合同不发生合同效力,矿业权不会发生流转的法律效力。需要强调的是,转让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矿业权的,必须进行评估,并以经有权登记管理机关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底价向受让人收取矿业权价款或作价出资,实践中如果未履行评估程序,矿业权的转让合法性存在瑕疵。目前,对于通过公司并购的形式实际转让或控制矿业权的间接转让方式,虽有规避审批及税费之嫌,但相关制度并未明确该种情况的处理,如果本身股权变动合法有效,则矿业权的间接转让也应不存在问题。矿业权的出租、抵押是法律认可的方式,但要注意出租、抵押都要履行备案登记手续。对于矿业权的承包经营,在实践中是比较普遍的,矿山企业常常采取整体承包、巷道承包、作业面承包、劳务承包等多种方式,关于矿业权的承包经营合法性要予以关注。如《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承包等方式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属于违法行为。矿业权作价出资目前在矿企也很普遍,根据《公司法》对非货币资产出资的有关规定,矿业权因具有财产权利且可转让,因而可以经评估作价出资。对于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在出资时应该注意矿业权人应已缴纳了矿业权价款,否则,相关出资人必须承诺对该项矿业权价款的支付责任,以免引起出资不实。虽然探矿权在法律法规方面作价出资并无限制,但我们考虑到探矿权毕竟只是勘探地质的权利,能否形成采矿权存在不确定性,从谨慎角度对用探矿权出资应慎重,避免出现探矿权在评估高估出资后很快灭失的现象,在上市审核时带来出资是否不实的疑问。新会计准则没有明确对矿业权的会计处理,一些已上市公司对矿业权特别是探矿权的会计处理方法也不一。如西部矿业,探矿权归入勘探开发成本,勘探开发成本在探矿期间归集到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但在探矿期间不进行摊销;在探矿结束有合理依据确认能形成地质成
果时,余额转入地质成果,不能形成地质成果时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而大部分公司将探矿权和采矿权归集在无形资产核算并进行摊销,一般来讲这类企业的探矿权总值不大,使用该种核算方式影响不大。对于一些探矿权总值大或勘探投入较大的企业,探矿权的核算方式对公司就有较大的影响,在有色金属矿企改制上市过程中,企业应对矿业权的会计处理重点关注。
另外,矿业权的估值也常常是关注的重点。因为金属价格波动较大,矿业权的估值和金属价格息息相关,所以要长期跟踪金属价格的走势,判断矿业权估值的基准是否合理且有依据的支撑,估值是否已全面考虑了未来关键的风险因素。
(2)行业周期性波动
有色金属是典型的周期行业,产品价格、企业规模、盈利水平都有着很明显的波动性。影响有色金属行业的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因素、供求基本面因素和其他政治、自然因素。无论是对于有色金属矿采选业还是冶炼、压延加工业,都对金属产品价格的变动较为敏感,在审核时会重点关注企业产品价格变动及趋势,盈利能力变化及对产品价格及原料的敏感性。
(3)土地使用
上市公司所使用的土地要求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租赁使用国有出让土地,而实践中矿企开采矿往往在荒地、荒坡、林地及农业用地上进行,对于土地的使用还普遍采取临时租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方式,在上市审核中对于该种土地使用方式的合法性将较为关注。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地质勘探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和有关土地权属人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具体规定了探矿权人取得临时使用土地权后在勘查过程中造成的土地损害补偿标准。
因此,有色金属矿企从事地质勘探时以支付土地补偿费的方式临时使用土地具有合法依据。《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采矿权人享有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力,但对于采矿权人如何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未作出具体的规定。采矿权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一般指地表或地下一定区域的土地,但我国目前对采矿权及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并未实行统一的管理,即取得采矿权后,还需要同时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但在实践中,因一个矿山的可开采年限常常远少于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会出现企业已废弃了矿山开采,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对企业已无用处,常常被荒废,因土地又属荒坡、荒地等,土地的流转很困难,如此使企业的征地成本提高,所以,实践中,很多矿山企业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这和国家严格规定不得“以租代征”方式使用土地政策不符,能否获得发审委的审核认可成为矿企上市的一个问题。
(4)环保核查
对于从事重污染的企业申请IPO,证监会受理材料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必须取得环保核查意见。因此,有色金属企业一定要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并在上报申请材料前取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核查意见。如果曾出现重大污染事件,就需要用时间来消化该问题,最好等该事项发生并消除影响之三十六个月后再申请发行上市。
(5)安全生产
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的安全生产非常重要。对于上市审核,一方面需要详尽披露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情况、近三年相关费用成本支出及未来支出情况。如果近三年存在因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原因受到处罚的情况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对于上市审核就可能构成障碍;另一方面,要关注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情况。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露采按每吨矿产量4元、井下矿山按每吨8元的标准按月计提。企业并应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如果有色金属采选矿企业未计提该部分费用或计提不够充分,对企业的损益影响较大。除上述以外,从对很多非上市矿企的调查了解看,因近几年矿产资源的升温,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也普遍存在较为复杂的产权关系,具体表现为自然人代持股份的情况非常普遍,涉及到矿企职工、矿企所在地村民及其他的人员,涉及范围很广泛。因此,有色金属采选矿企在上报申请上市前,必须妥善解决工会或职工持股会持股以及代持股份问题,因涉及利益面较广,在具体处理时难度较大。
实践中解决工会或职工持股会以及代持股份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工会或职工持股会以及代持股份转让清退。如西部矿业,将工会或职工持股会持有股权转让给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以股权转让价款按照工会明细或职工持股会明细清退持职工持股。该种方式能彻底解决工会或职工持股会持股问题,难点是职工不情愿退股的居多,思想工作难做,可能会引发一些纠纷或争议,在处理时要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地知会持股人员,确保不留隐患。第二种方式是将职工通过工会或持股会以及代持的间接持股转为直接持股,即由职工作为自然人股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如紫金矿业、云海金属等采取了该种解决方式。该种方式既解决了工会或职工持股会以及代持股份问题,又能兼顾职工的利益,具体操作起来相对容易,潜在纠纷也较少,但要注意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第三种方式是公司回购工会或持股会以及代持股份,然后注销该回购的股份,工会或持股会再清退职工持股。该种方式在程序上要按照回购减资的程序走,程序上相对复杂,一般采取的不多,但企业在该种方式下的自主性较大,易掌握主动,在一时很难以合适的价格找到投资者受让股权,以及公司不希望引入外部股东的情况下,也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第10题:

境内个人结售汇超额度应重点审核()

  • A、应关注外币材料,结汇审核外币来源
  • B、应关注外币材料,结汇审核外币用途
  • C、关注人民币材料,结汇审核人民币用途
  • D、关注人民币材料,购汇审核人民币来源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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