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20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
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
D.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承诺的先后顺序收购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