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对于购销合同中的标的物交付,货款支付等权利义务履行后,该合同关于货款的担保、违约金的计算等从权利并未因主合同的终

题目
判断题
甲乙双方对于购销合同中的标的物交付,货款支付等权利义务履行后,该合同关于货款的担保、违约金的计算等从权利并未因主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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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甲交付钢材10吨,货款40万,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6万。现因技术问题甲无法向乙交付钢材,则乙如何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

B、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同时请求甲支付6万元违约金

C、请求甲支付6万元违约金,同时请求返还定金4万

D、请求甲支付6万元违约金


参考答案:C

第2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为保证货款的实现,甲要求乙交付总货款6000万的15%定金,共计900万元,乙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时签订定金合同。在交付定金时,乙仅仅带了600万元,并表示2天后补齐,甲接受了600万定金。但之后乙再也没有交付剩余定金。之后,甲多次催要定金,乙一直没有交付。后甲以乙不履行定金合同为由,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请求能够在法律上得到支持,因为定金合同已经明确约定定金数额

B.因为不履行定金合同,甲可以提出相应比例的主合同不履行作为抗辩

C.甲可以提出解除定金合同与主合同

D.乙行为不属于违约,定金的实际交付已经改变合同的内容


正确答案:D

本题考点为定金合同的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的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从该规定能够可以看出,甲在接受定金之后,已经视为变更定金合同,因此乙并不违约。本题正确答案是D。

第3题:

甲乙订立了一份梨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2万公斤梨,货款为42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6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8万元。甲因将梨卖与丙而无法向乙交付梨,乙可否既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又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为什么?


正确答案:
「考点」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
「答案及解析」乙不可以既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又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因为《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第4题:

某材料采购合同中约定了提交数量与订购数量之间的合理磅差,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方交付的材料多于订购数量,且超过了合理磅差界限,当采购方同意接受多付材料时,下列关于货款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按订购数量加多付数量计算货款

B.按订购数量支付货款,多交付部分不再追加货款

C.按交货数量减去合理磅差时的数量计算货款

D.按交货数量加上合理磅差时的数量计算货款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交货检验”。交付货物的数量在合理的尾差和磅差内,不按多交或少交对待,双方互不退补。超过界限范围时,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多交或少交部分的数量。合同内对磅差和尾差规定出合理的界限范围,既可以划清责任,还可为供货方合理组织发运提供灵活的变通条件。如果超过合理范围,则按实际交货数量计算。不足部分由供货方补齐或退回不足部分的货款;采购方同意接受的多交付部分,进一步支付溢出数量货物的货款。但在计算多交或少交数量时,应按订购数量与实际交货数量比较,均不再考虑合理磅差和尾差因素。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第5题: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A:标的物不符合履行要求,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B:标的物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解除效力及于从物
C: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D:分期付款买受人未支付到期货款金额达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答案:B,C,D
解析:
《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故A项错误。该法第164条规定: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故B项正确。该法第166条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故C项正确。该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故D项正确。

第6题: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严重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相对方为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或为保证自己履行合同的条件而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符合上述定义的一项是( )。

A.甲、乙两家公司在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未约定履行的先后顺序,甲要求乙交付货物,乙以甲未支付货款为由拒绝发货

B.丙、丁两家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丙先交付货物后丁再支付货款,但在实际履行合同前,丙得知丁的资产状况出现严重问题,有可能无力支付货款,所以拒绝先履行交货义务

C.戊、己两家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戊先交付租金后己再交付租赁物,但戊因资金周转问题在约定履行期届满时仍没能筹齐租金,己因此拒绝交付租赁物

D.庚、辛两家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同时履行各自的交付义务,但在实际履行前庚反悔,于是单方解除了合同并支付给辛一定的违约金


正确答案:C
A项中合同未约定履行的先后顺序,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B项为不安抗辩权,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有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D项未约定履行的先后顺序,也不存在行使抗辩权的行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7题: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标的物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效力及于从物
B.分期付款买受人未支付到期货款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C.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D.标的物不符合履行要求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A,B,C
解析:
《合同法》第164条规定,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故A选项正确。《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B选项正确。《合同法》第166条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合同。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BC。

第8题: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水泥购销合同。乙没付货款,甲起诉要乙支付货款和违约金。乙应诉后提出,甲方供应的水泥不符合质量,要求甲赔偿损失,本案起诉的种类有()

A.确认之诉

B.给付之诉

C.变更之诉

D.反诉


参考答案:A, B

第9题:

关于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货物,采购方要按实际发运或交付时间付款
B、供货方发生逾期交货,要按合同约定依据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计算违约金
C、供货方部分交货,应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乘以不能交货部分货款计算违约金
D、合同签订后采购方中途退货,应向供货方支付按退货货款总额计算的违约金
E、合同签订后,采购方逾期付款,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答案:B,C,D,E
解析:
【知识点】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选项A,对于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货物,采购方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

第10题:

某材料采购合同,现场交货清点时发现,实际交货数量比订购数量少10%。采购方支付的货款应为()

A、订购数量的货款并扣除按订购数量计算的违约金
B、订购数量的货款并扣除按少交部分计算的违约金
C、实际交付数量的货款并扣除按订购数量计算的违约金
D、实际交付数量的货款并扣除按少交部分计算的违约金

答案:D
解析:
供货方交付货物的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采购方拒付少交部分的货款,即只需支付实际交付数量的货款。如果因供货方的原因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交货,应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乘以不能交货部分货款计算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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