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3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与股东甲公司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李某是

题目
多选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3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与股东甲公司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李某是甲公司的董事长,张某、王某因故未参加本次会议,表决时有4个董事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次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该董事会会议由于有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因此可以举行

B

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C

该董事会会议决议未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效

D

该董事会会议决议未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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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公司章程规定,涉及董事与公司之间交易的,由公司董事会表决。该有限责任公司有董事11人,某次董事会会议讨论与董事甲某签订购买公司所需原料的事项,除甲某外有7名董事参加了此次会议。对于该次会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某应该回避,不得参与此项表决

B.只需由除甲某外的4名董事同意即可通过此决议

C.必须由6名董事同意才能通过此项决议

D.由公司章程规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C.1、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2、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4、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5、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6、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1)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2)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2题:

2013年9月5日,某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讨论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和解决债务问题。该公司共有董事9人,经通知,这天出席会议的有李某、章某、王某、丁某、唐某,另有4名董事知悉后由于有事未出席会议。在董事会议上,章某、王某、丁某、唐某同意召开股东临时会,并作出决议。李某不同意,便在表决之前中途退席。此后,公司根据董事会临时决议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并在大会上通过了偿还债务的决议。李某对此表示异议,认为股东大会临时决议无效。

问:(1)该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是否合法?说出其法律依据。

(2)作出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决议是否有效?说出其法律依据。


参考答案:(1)董事会的召开是合法的。我国《公司法》110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通知方式和时间。董事会会议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该建筑材料股份公司召开董事会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并且出席会议的董事超过1/2,因此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是合法的。
(2)作出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决议是无效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而该案例中,董事李某反对,另有4名董事未参加临时董事会,只有董事章某、王某、丁某、唐某4人同意该决议,未达到全体董事的过半数的要求,因此是无效的。

第3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与其股东甲公司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李某是甲公司董事长,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能使董事会决议得以顺利通过的有(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7人,6名同意、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8人,7名同意)。


正确答案:
(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7人,6名同意、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8人,7名同意)

第4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赵某任董事长,李某任副董事长。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项,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有( )。

A.因赵某出差在外无法主持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李某负责主持
B.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王某称需在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C.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出席会议的董事郑某拒绝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D.董事长赵某.董事孙某.钱某由于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董事王某认为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A,B
解析: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选项A正确;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选项B正确;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选项C错误;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名董事辞职,剩余董事人数超过2/3,选项D错误。

第5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在本题中,董事谢某以电话方式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委托方式不合法。 
(2)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解聘公司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3)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4)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6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正确答案:D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公司法董事会会议”知识点。

第7题:

某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拟决议某项与部分董事有关联关系的事项,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5人,与本次决议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共2人,那么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正确答案:×
《公司法》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题中有2人涉及关联关系,所以还有3人属于无关联关系董事,满足人数要求,不必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8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4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 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 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 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 董事会做出解聘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 董事会做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 董事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本题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有权聘任和解聘公司总经理。本题董事会作出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符合法律规定。

3)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该归公司所有。本题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了甲公司的利益。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4)不符合。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有权修改公司章程。本题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9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与其甲股东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宜召开临时董事会议,其中张董事是甲股东的公司董事长,李董事、刘董事因故没有参加会议,表决时有3个董事不同意。下列关于该次决议的表述正确的有( )。

A.该董事会会议由于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因此可以举行
B.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半数通过,因此可以通过
C.该董事会会议决议未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因此不能通过
D.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全体的董事半数通过,因此可以通过

答案:A,C
解析: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第10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与其甲股东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李某是甲股东的公司董事长,董事张某、刘某因故未参加本次会议,表决时有3个董事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次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董事会会议由于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因此可以举行
B.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半数以上通过,该决议有效
C.该董事会会议决议未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该决议不能通过
D.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该决议有效

答案:A,C
解析:
(1)董事李某应当回避,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人数为10人;(2)董事张某、刘某未参加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为8人,超过了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半数,符合会议召开条件;(3)8人参加表决,有3个董事不同意,赞成票为5票,未超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半数(赞成票至少应为6票),该决议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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