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欠王某货款200万元,王某要求提供担保,刘某遂以其持有的甲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给王某,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同日,甲

题目
单选题
刘某欠王某货款200万元,王某要求提供担保,刘某遂以其持有的甲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给王某,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同日,甲公司的其他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刘某将其股权质押给王某。次日,王某为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质押资料办理了公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该股权的质权自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之时设立

B

该股权的质权未设立

C

该股权的质权自甲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设立

D

该股权的质权自办理公证之日起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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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债的履行中,属于适当履行的有?( )

A.甲乙丙三人各出资3万元合伙办了一个玩具厂,不想经营失策,亏损12万元,债权人张某要求甲承担全部还款责任,甲只承担了属于自己份额的4万元

B.王某(画家)和某书店签订协议,王某将为该书店作画5幅,不料,王某生病了,遂委托其弟子代为作了5幅画

C.甲企业应付乙公司货款30万元,由于乙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遂把30万元的货款交给了清算组

D.某公司为办理变更登记聘请刘某代为办理,双方约定: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由第三人代刘某办理此事。由于刘某出了车祸,遂委托张某(17岁的大学生)代为办理


正确答案:C
本题涉及对适当履行的理解问题。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债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债务的履行。适当履行要求履行主体适当、履行标的适当、履行期限适当、履行方式适当等。本题A选项中,甲为连带债务人,其只履行了自己的债务份额,不为适当履行。8选项所约定的债务具有特定的人身性,债务人将自己的债务转托第三人履行,为履行主体不合格,不为适当履行。C选项因债权人已进入破产程序,债务人向清算组履行为适当履行。D选项所委托的事项要求行为人具有行为能力,债务人转托l7岁的大学生代为办理,应认为履行主体不适当,不为适当履行。

第2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乙公司要求提供担保,甲公司遂以其在丙有限责任公司所占股份质押给乙公司,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丙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甲公司以其股权质押给乙公司并作出董事会决议。为保险起见,乙公司为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质押资料办理了公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公司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无效

B.甲乙公司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有效

C.该股权质权自丙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并作出董事会决议之日起有效设立

D.该股权质权自办理公证之日起有效设立

E.该股权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正确答案:BE
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权的相关规定。《物权法》第226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第3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乙公司要求提供担保,甲公司遂以其在A有限责任公司所占股份质押给乙公司,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同日,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甲公司以其股权质押给乙公司并作出董事会决议。为保险起见,乙公司为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质押资料办理了公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股权质权设立有效 B.该股权质权的设立不产生效力 C.该股权质权自A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并作出董事会决议之日起有效设立 D.该股权质权自办理公证之日起有效设立


正确答案:B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作为个人质押贷款的质物是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甲公司质押给乙公司的股份,该股权是在A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存在诸多限制,甲公司并没有征得A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还不属于可转让股权。

第4题:

王某拟与李某、赵某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王某与其妻子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刘某商定,由刘某出面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王某。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刘某,李某和赵某。关于王某与刘某的约定以及股东资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二人间的约定有效
B.对公司来说,刘某具有股东资格
C.刘某以自己为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由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以外的张某,且张某知道刘某代王某持股,张某可以取得股权
D.王某可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公司变更自己为股东

答案:A,B
解析: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上述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5题:

刘某与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委托甲公司出售一套商品住宅,刘某开始希望住宅出售价格为110万元,但为了尽快给儿子筹集出国留学资金,一周后刘某将出售价格调低到105万元。客户王某在本市从事个体经营业务,一直承租住房。王某看了甲公司发布的房源销售广告后,希望购买该住宅。甲公司委派房地产经纪人李某多次与刘某、王某协调后,刘某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最终住宅成交价格为100万元。

刘某调低住宅出售价格体现了房源信息的(  )。

A.物理指标
B.法律指标
C.经济指标
D.心理特征

答案:D
解析:
从表征房源信息的各项指标来看,它不仅有物理指标、法律指标,还有非常关键的“心理特征”房源信息的“心理特征”中的“心理”指的是业主(委托方)在委托过程中的心理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心理状态往往会发生变化,从而对房地产交易过程和交易结果产生影响。其中,交易价格最容易受到影响。在交易过程中,受到业主(委托方)心理状态的波动,房源交易价格可能产生波动。房源的初始价格是由业主(委托方)决定的,但他们对市场信息的了解程度,其出售或出租时的心态,决定了房源的最终交易价格。本题中,刘某调低住宅价格是为了尽快给儿子筹集出国留学资金,其出售心态影响了售价,属于房源信息的心理特征。

第6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正确答案:BD
解析:(1) 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没有1%的限定条件;(2) 选项B:王某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不属于“情况紧急”的情形;(3) 选项CD:王某应以自己(而非公司)的名义起诉。

第7题:

国有甲公司领导王某与私企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以1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后王某发现,丙公司销售的相同设备仅为6万元。王某虽有权取消合同,但却与乙公司老总刘某商议,由王某花6万元从丙公司购置设备交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经王某签字批准,甲公司将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公司后,刘某再将10万元返给王某。刘某为方便以后参与甲公司采购业务,完全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10万元
B.王某利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机会谋取私利,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C.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将货款交给王某,刘某行为构成贪污罪
D.刘某协助王某骗取公款,但因其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构成诈骗罪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A项,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套取公款的行为致使国有公司支付了本不该支付的4万元。所以王某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4万元。故A项错误,不当选。 B项,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为王某是国有公司的领导,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刘某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帮助国家工作人员王某贪污国家公款的,构成贪污罪的共犯。故C项正确,当选。 D项,同上,D项错误,不当选。

第8题:

下列债的履行中,属于适当履行的有:

A.甲、乙、丙三人各出资3万元合伙办了一个玩具厂,不想经营失策,亏损12万元,债权人张某要求甲承担全部还款责任,甲只承担了属于自己的份额的4万元

B.王某(画家)和某书店签订协议,王某将为该书店作画5幅,不料,王某生病了,遂委托其弟子代为作了5幅画

C.甲企业应付乙公司货款30万元,由于乙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遂把30万元的货款交给了清算组

D.某公司为办理变更登记骋请刘某代为办理,双方约定: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由第三人代刘某办理此事。由于刘某出了车祸,遂委托张某(17岁的大学生)代为办理


正确答案:C

第9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对此,持有公司股权 0.5 %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法院对刘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答案:B,D
解析:
( 1 )选项 A :有限责任公司没有 1 %的限定条件;( 2 )选项 B :在非紧急情况下,王某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 3 )选项 CD :王某应以自己(而非公司)的名义起诉。

第10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张某和王某均不愿购买,则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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