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全面发展教育。全面发展教育是指教育者根据社会的政治经济需要和人的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实施的旨在促进人的素质结构全面、和谐、充分发展的系统教育。全面发展的教育由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综合实践活动等部分组成。①德育:向学生传授一定的社会思想准则、行为规范,并使其养成相应的思想品德的教育活动,包括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健康心理等几个方面。②智育:是传授学生系统的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他们的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的教育。智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基础。③体育:是授予学生健康的知识和技能、发展他们的体力,增强他们的体质,培养他们的意志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保健习惯的教育。增强学生的体质是学校体育的根本任务。④美育: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发展他们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培养他们的高尚情操和文明素质的教育。⑤综合实践活动:指在教师引导下,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实际,让学生自主进行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活动,积累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提高综合应用知识于实践能力的教育。因此,综合实践活动同样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体育、智育、德育、美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各自的地位和作用。①全面发展的五个组成部分各有自己的特点、规律和功能,是相对独立、缺一不可的,不台彦互相替代,每一育的社会价值和满足个体发展的价值都是不同的。②它们又是相互联系、互为目的和手段的,在实践中,共同组成统一的教育过程。德育对其他各育起着保证方向和保证动力的作用;智育为其他各育提供了认识基础;体育是实施其他各育的基础保证;美育与综合实践活动是德、智、体的具体运用与实施。要坚持“五育并举”,处理好他们的关系,使其相辅相成,发挥教育的整体功能。也就是说,随时都要注意引导学生在体、智、德、美、综合实践活动诸方面都得到发展,防止和克服重此轻彼、顾此失彼的片面性,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