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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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我国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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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2)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举办的第三产业企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3)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4)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
(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7)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3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9)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10%的办法。

第2题:

按劳分配与商品经济的关系是()

  • A、商品经济决定实行按劳分配的客观必然性
  • B、按劳分配实质上是按劳动力价值分配
  • C、按劳分配通过商品货币形式实现
  • D、市场机制改变了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

正确答案:C

第3题:

我国现存第一部图文并茂的验舌专书是什么?基本内容有哪些?


参考答案:

第一部图文并茂的验舌专书是《敖氏伤寒金镜录》元代杜本在敖氏著《金镜录》、《点点镜》二书12幅舌象图基础上,于1341年又增补了24图,合为36种彩色图谱,取名《敖氏伤寒金镜录》,其中24图专论舌苔,4图论舌质,8图兼论舌苔和舌质。图中所载舌色有淡、红、青3种;论舌面变化有红刺、红星、裂纹等;苔色有白、黄、灰、黑四种,苔质有干、滑、涩、刺、偏、全、隔瓣等描述。对主要病理舌象,基本都已提到。每图还有文字说明,结合脉象阐述所主证候的病因病机、治法和预后判断等。为我国现存第一部图文并茂的验舌专书。


第4题:

试析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有哪些新特点?


正确答案:1、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是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实现的,因此必然带有许多不同的特点。 第一,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主体,但不是社会唯一的分配原则,它只是社会注意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分配原则,即使在公有制经济中,由于存在多种经营方式,也还存在着其他分配方式。
第二,按劳分配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通过直接计算每个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来进行,而只能以无数个公有制经济组织为主体,按通过商品交换实现的价值量进行,在公有制企业内部,劳动者以企业为单位同意经营公有生产资料,以货币形式统一分配劳动成果。
2、特点:
(1)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2)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
(3)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
(4)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第5题:

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共同理想信念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 1、建立共产主义社会
2、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3、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4、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第6题:

我国的城市规划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正确答案: 总体规划;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城市分区规划;
详细规划。

第7题:

公民道德规范体现着我国现代社会生活中的道德精华。其基本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 1、爱国守法,要求公民应该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2、明礼诚信,要求公民的行为举止、接人接物应该文明礼貌,与人交往应该诚实守信、诚恳待人,信守承诺;
3、团结友善,要求公民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互助互爱,与人为善;
4、勤俭自强,要求公民应该勤奋工作,简朴节约,积极进取,发愤图强;
5、敬业奉献,要求公民应该尽忠职守,兢兢业业地工作,克己奉公,服务社会。

第8题:

按劳分配与商品经济的关系是()

A.商品经济决定实行按劳分配的客观必然性

B.按劳分配实质上是按劳动力价值分配

C.按劳分配通过商品货币形式实现

D.市场机制改变了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


参考答案:C

第9题:

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 依法治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
(2)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
(3)依法治国的标准,是宪法和法律。
(4)依法治国的宗旨,是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
(5)依法治国的方式,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治理国家,确保依法治国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

第10题:

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其基本内容是什么?


正确答案: 我国的刑罚种类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大类九种:
管制:就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刑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应当指判决生效之日,所谓羁押,是指判决以前对犯罪分子的暂时关押,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管制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拘役:就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属于短期自由刑,主主刑中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轻刑。拘役有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刑不能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有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罚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20年。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
无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牵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没有刑期限制,罪犯被剥夺终身自由,在判决执行以前的羁押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死刑:也称生命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死刑是对犯罪分子的肉体予以剥夺而不是对犯罪分子的自由予以剥夺,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因此也称为极刑。我为对于死刑的适用,历来采取少杀,慎杀政策。刑法典总则关于适用死刑作了许多限制性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罚金:就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的执行,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次缴纳;分期缴纳;强制缴纳;随时缴纳;减免缴纳。
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附加刑适用时,是作为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适用于重罪。有三种情况,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庆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了,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时,是作为一种不剥夺人身自由的轻刑而适用于较轻的犯罪。刑法典分则中没有规定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以下四种情况: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侯,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相应地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剥夺政治权利的计算,随主刑的不同而有以下几种情况: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与管制的刑期同时计算;判处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判处有期徒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从有期徒附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从减刑以后的有期徒刑执行这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在后三种情况下,主刑执行期间当然不享有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就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没收财产是我国附加刑中较重的一种。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的判决上,无论是附加适用或是独立适用,均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驱逐出境:就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是一种专门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特殊的附加刑,即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是特定的,即犯罪的外国人。对于犯罪的外国人,是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的,从判决生效之日起执行;附加判处驱逐出境的,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