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余著此吐汗下三法之诠”中,“诠”之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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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余著此吐汗下三法之诠”中,“诠”之义为()
A

解说性文章

B

给词语作注解

C

训诂学论文

D

医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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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乃知圣人止有三法,无第四法也"中,"止"之义为( )

A、停住

B、只

C、同"之"

D、同"趾"


参考答案:B

第2题:

在"然其补,非今之所谓补也,文具于《补论》条下"中,"具"之义为( )

A、具备

B、陈述

C、写作

D、陈列


参考答案:B

第3题:

"今予著此吐汗下三法之诠"中的"诠"意思是( )

A、诠释

B、说明

C、文章

D、书籍

E、名称


参考答案:C

第4题:

因明中说“共相是真实的能诠、所诠,以及真实能诠、所诠不存在”,二者是否相违?请举例说明。


正确答案: 二者不相违。因为在因明的胜义谛中,遣余本身的真实对境不成立实体的缘故,共相本身即是无实法,所以站在胜义的角度,真实的能诠所诠是不存在的。比如,能盛水的器皿叫做瓶子,它不能叫柱子,从实际意义上或者它的自相上讲,这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在瓶子的自相上与“瓶子”的名称并没有直接相关的联系。正是因为共相遣余没有真实对境的缘故,它可以错认为事物的自相,也即是我们的相续当中,有与它的自相错认一体的习气和习惯存在,这样一来,依靠它就可以了知。比如,我们现在把能盛水的器皿叫做瓶子,而不会把它叫做柱子、牦牛的原因,就是与我们无始以来的迷乱习气和这一世暂时迷乱习气的串习有一定关系,这样任何一个东西在自己的脑海当中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概念。所以,如同说“石女儿的本体不存在”以及“石女儿的名言概念存在”一样,前面的两种说法是不相违的。

第5题:

第十段:或言《内经》多论鍼而少论药者,盖圣人欲明经络。岂知鍼之理,即所谓药之理。即今著吐汗下三篇,各条药之轻重寒温於左↑(53)。仍於三法之外,别著《原补》一篇↑(54),使不预三法↑(55)。恐後之医者泥於补,故置之三篇之末,使用药者知吐中有汗,下中有补,止有三法。《内经》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终↑(56)。”是之谓也!


正确答案: 【注释】
(53)条:分条列举。左:下面。
(54)原补:《儒门事亲》卷二中的一篇,全名为《推原补法利害非轻说》。
(55)预:参与。
(56)一言:一句话。引文见《素问•六元正纪大论》。
【今译】
有人说《内经》大多论述针刺而很少论述药物的原因,是因为圣人要阐明经络。哪里知道用针的道理就是所说用药的道理。现在撰写吐法、汗法、下法三篇,各自在後面分条列举药剂的轻重和药性的寒温。还在论述三法的文章以外。另外撰写一篇《原补》,使它不参与三法之中。恐怕後来的医生被补法拘泥,所以把它放在三篇的後面,让使用药物的人知道吐法中包含着汗法,下法中包含着补法,只有三种方法。《内经》说:“懂得其中要领的,一句话便说尽了。”就是讲这个道理啊!

第6题:

“今予著此吐汗下三法之诠”的“诠”义为( )

A、诠释

B、说明

C、文论

D、书籍

E、真义


参考答案:C

第7题:

在"即今著吐汗下三篇,各条药之轻重寒温于左"中,"条"之义为( )

A、逐条

B、一条一条地

C、条分缕析

D、分条列举


参考答案:D

第8题:

在"今余著此吐汗下三法之诠"中,"诠"之义为( )

A、解说性文章

B、给词语作注解

C、训诂学论文

D、医案汇编


参考答案:A

第9题:

为什么意识自相反体不是所诠?假立的名言所诠对世人有什么意义?


正确答案: 识能生起自明自知的自我领受本体的反体,即单单浮现其形象的识自相的部分或反体不是所诠,但心中将自相、共相误为一体而耽著假立外境的那一无实法部分是所诠。
分别识前浮现的义共相尽管在外境的有实法上不成立,但为了诸世人趋入名言的意义而加以命名,如是假立的名言所诠可以运用名言相互沟通,进行取舍。

第10题:

第二段:夫补者人所喜,攻者人所恶,医者与其逆病人之心而不见用,不若顺病人之心而获利也,岂复计病者之死生乎?呜呼!世无真实,谁能别之?今余著此吐汗下三法之诠↑(11),所以该治病之法也↑(12),庶几来者有所凭藉耳↑(13)。


正确答案: 【注释】
(11)诠:说明解释。此用作名词,指文章。
(12)该:包括。
(13)庶几:希冀。
【今译】
补法是人们喜爱的治法,攻法是人们厌恶的治法,医生与其违背病人的心意而不被聘用,倒不如顺着病人的心意而获得利益,哪里还计较病人的死活呢?唉!社会上没有真才实学的人,谁能辨别他们呢?现在我撰写这篇吐法、汗法、下法三种方法的诠释,就是用来概括治疗疾病的方法,希望後来学医的人有所依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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