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并
精品
基础
财富
第1题:
在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中,丢失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第2题:
撤并网点的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未及时清理上缴,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处()处分。
第3题:
违反柜面业务凭证管理规定,有以下哪些行为之一,造成风险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至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
第4题:
()网点的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贵金属未按规定清理上缴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第5题:
撤并网点的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贵金属未按规定清理上缴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第6题:
违反哪些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保管使用规定行为的,给予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滥用、盗用、丢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7题:
违反()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保管使用规定行为的,给予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滥用、盗用、丢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或解除劳动合。
第8题:
未根据原始凭证录入确认往账信息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至留用察看处分。
第9题:
未按规定发送、核销网内往来、大、小额支付系统等往来业务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第10题:
未按规定办理()等出入库、调拨、交接等手续或未按规定保管、清点、核对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