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集资的行政认定的问题
关于非法集资“利诱性”的认定问题
关于“向社会公开宣传”的认定问题
关于“社会公众”的认定问题
第1题:
行政部门未对非法集资作出性质认定的,不影响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A.对
B.错
第2题:
根据《非法集资刑案意见》相关规定,对非法集资犯罪对象人数或吸收资金数额的认定,应该()
第3题:
A.常年在醒目位置张贴至少一幅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海报
B.常年在醒目位置公开至少一种非法集资举报投诉方式
C.宣传月活动期间连续悬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条幅或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电子标语至少一个月(30个自然日)
D.宣传月活动期间至少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一次防范非法集资现场咨询
E.群众随时可以取阅至少一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
第4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向社会公开宣传”仅指直接传播信息,不包括放任信息扩散。
第5题:
公安机关在对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前,需经有关行政部门对非法集资性质作出认定。
第6题: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什么情况下可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第7题:
下列关于非法集资犯罪的认定问题,错误的是()
第8题:
A.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B.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C.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D.企业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第9题:
行政部门未对非法集资作出性质认定的,不影响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第10题:
非法集资的“社会性”特征是指“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因此,如果单位虽以吸收资金为目的,但通过公开招聘,在聘用同时向应聘人员筹集资金的,由于所集资参与人已成为单位的特定员工,因此,不能认定为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