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保修期从()起计算。

题目
单选题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保修期从()起计算。
A

竣工之日

B

验收之日

C

交付之日

D

使用之日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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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在合同中就( )内容作出决定。

A.保修范围

B.保修期限

C.保修责任

D.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


正确答案:D

第2题:

根据现行有关保修规定,承包人应向业主出具质量保修书。下列内容中,不属于保修书中约定内容的是( )。

A.保修范围
B.保修期限
C.保修责任
D.保修金额

答案:D
解析: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3题: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企业应当对所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起计算。

A、签订合同之日起

B、交付之日

C、竣工验收之日

D、房屋权属登记之日


答案:B

第4题:

下列关于商品房保修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A:保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B: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C: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保修义务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D:在保修期内由于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也负有保修义务

答案:B
解析:
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第5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应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A:赔偿责任
B:赔偿限额
C:保修范围
D:保修期限
E:保修责任

答案:C,D,E
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限期、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第6题:

下列关于商品房保修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保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B.非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C.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保修义务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D.在保修期内由于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也负有保修义务


正确答案:B
商品房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A选项错误。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C选项错误。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D选项错误。故选B。

第7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等内容进行约定。

A:服务质量
B:服务费用
C:保修期限
D:保修范围
E:管理用房

答案:A,B,E
解析: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8题:

根据《青海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等内容作出约定,保修期从()起计算。

A.交付之日

B.交付定金之日

C.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日

D.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


参考答案:A

第9题:

下列关于商品房保修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A:保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B: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C: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保修义务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D:在保修期内由于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也负有保修义务

答案:B
解析:
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第10题: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以下有关工程质量保修的表述,正确的有(  )。


A.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保修费用和其他约定等

B.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C.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的保修通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

D.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

E.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答案:A,B,E
解析: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保修费用和其他约定等。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的保修通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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