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试述俄罗斯联邦司法制度。

题目
问答题
试述俄罗斯联邦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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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述元朝的司法制度。


正确答案:元朝统治者为了使蒙古人尤其是蒙古贵族地主获得可靠的司法保障,建立了一套充满民族压迫色彩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元初,中央审判机关是宗正府,对"诸王附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应犯一切公事","汉人奸,盗,诈伪,蛊毒厌魅,诱掠逃驱轻罪重囚悉掌之","且遥领诸路刑狱".到秦定帝时,才将审判权分别归还刑部和地方政府,但宗正府对两京师的蒙古人以及集赛,军站色目人与汉人相犯的案件,仍行使审判权。此外,还有一些国家机关也掌有一定的审判权。地方上的司法审判权,掌握在由蒙古人担任的"达鲁花赤"手中。由此可知,元朝司法审判机关设置繁杂,职掌混乱,互不统摄。
(二)诉讼制度。元朝的诉讼制度大体采用唐、宋制。对人民的诉讼权也有种种限制:奴婢、佣雇者除对主人犯恶逆、侵损己身允许告诉外,其余不得控告评价,违者处杖刑;如告言私事,等于评价自首,而奴婢还要处杖刑。妻子对丈夫也是如此。告诉只能自下而上,不得越诉;但允许对官吏"受赂不法"的行为径赴宪司控告,而不以越诉论罚;有冤者可击登闻鼓申诉,并允许诣乘舆诉。司法机关对诉讼案件,应受理而不受理,或受理后拖延不决的,由监察御史及廉访司纠治;若故入人罪,以其罪罪之;听讼之官吏在"事关有服之案并婚姻之家曾受业之师与所嫌之人"时,应回避。元朝的"恤囚"制度有所发展,实行轻重异处、男女异室,有病者给医药,病重者去枷锁;狱官若以重为轻、以急为缓,或医疗不及时而致囚死损者,该管官吏要坐罪。对拷讯也作了限制,规定非强盗,不加酷刑;重事需加拷讯者,由长贰僚佐会议立案,然后施行。然而在军事封建专制主义统治下的元朝,官吏害法任情,恣意妄为,贪赃受贿,滥施酷刑,法律所规定的诉讼原则都不过是一纸具文而已。
(三)监察机关。元朝的监察机关,中央为御史台;地方设行御史台,全国分为二十七道监察区,又置提刑按察使,监察官员人数之多,品极之高,超过历代。御史台的职掌是"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

第2题:

问答题
简述中国奴隶社会司法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 司法不公;司法专断;国王假借天意行刑;具有不同于古代西方的司法习惯;初步形成某些司法制度和措施。
解析: 暂无解析

第3题:

试述清末司法制度的半殖民地化。


正确答案: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是一个独立拥有完全主权的封建帝国,中国政府对外国侨民都无一例外地行使司法管辖权。1840年鸦片战争后,外国侵略者凭借武力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破坏了中国独立主权的完整。在司法上,清政府被迫承认外国侵略者强行攫取的领事裁判权,标志着中国独立司法主权遭到破坏,中国司法制度开始半殖民地化。
第一,领事裁判权制度的确立。领事裁判权是外国侵略者通过不平等条约在半殖民地国家取得的一项司法公廨特权。它通过驻外领事等机构,对在半殖民地国家领土内的本国侨民,根据本国的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制度。领事裁判权制度起源于欧洲,在中国肇始于1843年签订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4年,美国利用清政府在鸦片战争中战败后的困境,以武力相威胁,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中美五口贸易章程》(即“望夏条约”),继英国之后取得了在华领事裁判权。此后,法国、意大利、俄国、日本、德国、荷兰、比利时、瑞士等19国,通过不平等条约,或援引最惠国待遇条款,相继在中国取得了领事裁判权。
第二,会审公廨的设置。会审公廨又称会审公堂,是中国政府设在租界内的特殊审判机关,管辖以华人为被告的刑民事诉讼案件。它是外国侵略者继攫取领事裁判权后,进一步侵蚀中国司法主权的产物。1863年底,英国驻上海领事为使其在战争期间攫取的租界华人诉讼案件的审判权合法化和永久化,要求在租界内设立一个中国法庭,审理除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为被告以外的一切案件,而凡涉及外国人利益的案件,外国领事均可派人陪审。经清政府同意,上海地方政府,于同年5月派员到公共租界建立了“洋径浜北首理事衙门”,即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会同英国副领事审理租界内以华人为被告的轻微刑民事案件。1868年,由上海地方政府与英美驻上海领事订立的《洋径浜设官会审章程》,经清廷核准咨行,会审公廨制度正式确立。
第三,辛亥改革爆发后,外国领事团乘机接管了上海会审公廨,行政和人事任免权由外国领事掌握;承办的一切案件,包括华人之间的案件,均由中外会审官员会同办理。管辖案件的范围扩大,除囊括一切民事案件外,刑事案件可判处20年徒刑;适用外国法律,不再按中国律例审判;废止案件的上诉制度,使公廨成为终审机关。从而造成了在中国领土上“外人不受中国之刑章,而华人反就外国裁判”的奇怪现象。加深了中国司法制度的半殖民地化。

第4题:

问答题
简述1993年《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宪法》的特点。

正确答案:
解析:

第5题:

问答题
试述俄罗斯联邦法律制度的改革与苏联时期法律制度的关系。

正确答案:
解析:

第6题:

试述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的发展。


正确答案:(1)完善人民法院体制。各行政大区一般都建立了大区、省(行署)、县三级审判体制,审判机构一律改称人民法院,推事改称审判员,各级人民法院一般设有院长及审判委员会。
(2)确定各级公安机构职责。规定对于汉奸、特务、内乱、反革命案件,必须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根据情节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于普通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有权采取紧急必要措施,然后将案犯、材料移交人民法院处理。
(3)设立土地改革人民法庭,专门审理违抗、破坏土地改革的案件。
(4)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

第7题:

多选题
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联邦共和国颁布制定的法律主要有 ( )
A

《俄罗斯联邦总统法》

B

《俄罗斯联邦土地法典》

C

《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宪法》

D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

E

《俄罗斯联邦家庭法典》


正确答案: A,B,C,D,E
解析: 暂无解析

第8题:

目前在俄罗斯联邦,负责协调全国新闻媒介活动的是()

  • A、新闻出版部
  • B、俄罗斯联邦新闻公司
  • C、俄罗斯联邦新闻中心
  • D、新闻联络处

正确答案:C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的发展。

正确答案: (1)完善人民法院体制。各行政大区一般都建立了大区、省(行署)、县三级审判体制,审判机构一律改称人民法院,推事改称审判员,各级人民法院一般设有院长及审判委员会。
(2)确定各级公安机构职责。规定对于汉奸、特务、内乱、反革命案件,必须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根据情节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于普通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有权采取紧急必要措施,然后将案犯、材料移交人民法院处理。
(3)设立土地改革人民法庭,专门审理违抗、破坏土地改革的案件。
(4)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清末司法制度的半殖民地化。

正确答案: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是一个独立拥有完全主权的封建帝国,中国政府对外国侨民都无一例外地行使司法管辖权。1840年鸦片战争后,外国侵略者凭借武力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破坏了中国独立主权的完整。在司法上,清政府被迫承认外国侵略者强行攫取的领事裁判权,标志着中国独立司法主权遭到破坏,中国司法制度开始半殖民地化。
第一,领事裁判权制度的确立。领事裁判权是外国侵略者通过不平等条约在半殖民地国家取得的一项司法公廨特权。它通过驻外领事等机构,对在半殖民地国家领土内的本国侨民,根据本国的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制度。领事裁判权制度起源于欧洲,在中国肇始于1843年签订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4年,美国利用清政府在鸦片战争中战败后的困境,以武力相威胁,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中美五口贸易章程》(即“望夏条约”),继英国之后取得了在华领事裁判权。此后,法国、意大利、俄国、日本、德国、荷兰、比利时、瑞士等19国,通过不平等条约,或援引最惠国待遇条款,相继在中国取得了领事裁判权。
第二,会审公廨的设置。会审公廨又称会审公堂,是中国政府设在租界内的特殊审判机关,管辖以华人为被告的刑民事诉讼案件。它是外国侵略者继攫取领事裁判权后,进一步侵蚀中国司法主权的产物。1863年底,英国驻上海领事为使其在战争期间攫取的租界华人诉讼案件的审判权合法化和永久化,要求在租界内设立一个中国法庭,审理除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为被告以外的一切案件,而凡涉及外国人利益的案件,外国领事均可派人陪审。经清政府同意,上海地方政府,于同年5月派员到公共租界建立了“洋径浜北首理事衙门”,即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会同英国副领事审理租界内以华人为被告的轻微刑民事案件。1868年,由上海地方政府与英美驻上海领事订立的《洋径浜设官会审章程》,经清廷核准咨行,会审公廨制度正式确立。
第三,辛亥改革爆发后,外国领事团乘机接管了上海会审公廨,行政和人事任免权由外国领事掌握;承办的一切案件,包括华人之间的案件,均由中外会审官员会同办理。管辖案件的范围扩大,除囊括一切民事案件外,刑事案件可判处20年徒刑;适用外国法律,不再按中国律例审判;废止案件的上诉制度,使公廨成为终审机关。从而造成了在中国领土上“外人不受中国之刑章,而华人反就外国裁判”的奇怪现象。加深了中国司法制度的半殖民地化。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