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教会法刑罚的种类。

题目
问答题
简述教会法刑罚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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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伊斯兰法的犯罪与刑罚制度。


参考答案:

犯罪分为三类:
①经定刑的犯罪,即《古兰经》规定了固定刑罚的犯罪;
②侵犯人身的强暴行为,如杀人罪、伤害罪,适用同态复仇或赔偿金;
③酌定刑的犯罪,即《古兰经》和“圣训”未规定固定刑罚,由法官酌情量刑的犯罪。


第2题:

教会法中的刑罚种类有()。

  • A、死刑
  • B、惩治罚
  • C、报复罚
  • D、补赎

正确答案:B,C,D

第3题:

简述刑罚体系的构成及其种类。


正确答案:

第4题:

简述中世纪教会法对后世的影响。


正确答案: (1)教会法对民众的观念以及后世法学理论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教会法在婚姻制度方面对后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3)教会法在民法、刑法、诉讼法等领域对后世也有影响。
(4)教会法在解决国与国之间的冲突和战争问题上所确立的原则,对后世的国际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第5题:

下列刑罚中,不属于教会法刑罚种类的是()

  • A、惩治罚
  • B、报复罚
  • C、异端
  • D、补赎

正确答案:C

第6题:

刑罚的种类?


正确答案: (1)主刑的概念和种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的概念和种类。附加刑,指刑法规定,除主刑之外的刑罚。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7题:

教会法刑罚中惩治罚包括()

  • A、弃绝罚
  • B、禁止圣事罚
  • C、罚金
  • D、罢免圣职罚
  • E、禁止进入教堂

正确答案:A,B,D

第8题:

简述教会法的基本制度。


参考答案:

(1)教阶制度:教阶制度是规定基督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一般分为教皇、大主教、主教和神甫。
(2)财产制度:教会的多数土地和动产是通过赠与取得的。教会对其土地和动产享有独立取得、存留和管辖的权利,并且不受世俗政府约束。凡强占教会财产,均应受弃绝罚惩处。
(3)债权制度:教会法禁止“重利”行为,禁止附利息贷款。经当事人宣誓的契约必须履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毁约。教会承认“死抵押权”。
(4)婚姻家庭与继承
①婚姻成立:确认一夫一妻和永不离异原则,结婚时要举行宗教仪式。
②婚姻解除:通常不许离婚,但属于教会法规定的应禁止和应撤销的婚姻可宣布无效。
③婚姻家庭关系:夫应保护其妻,妻应顺从其夫。但是教会法也规定婚姻义务、忠诚义务的相互性和保护寡妇财产的制度。
(5)犯罪与刑罚
①规定了名目繁多的宗教犯罪,凡违反教义或宗教信仰的行为均被宣布为宗教犯罪。
②主张在刑罚适用上不分身份人人平等。
(6)诉讼制度:审判主要采用纠问式诉讼。介绍宗教裁判所的职能、管辖范围、诉讼特点,并评价其对人类历史所起的反作用。


第9题:

简述教会法的特点。


正确答案: ①与基督教神学密切相联。
②是封建法律体系。
③深受罗马法影响。

第10题:

简述教会法的形成和演变。


正确答案: 基督教在1世纪产生于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早期是被压迫者的宗教,受帝国的迫害。后罗马帝国当局改为利用,313年承认基督教合法地位,380年成为国教,教会法就是随基督教变为统治阶级的宗教而形成发展起来的。其形成和演变大致有三个阶段:
1、形成阶段(4-9世纪)
基督教早期仅是约束神职人员和教徒的宗教纪律。第一部正式的教会法是325年尼西亚公会议由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颁布的,标志着教会法的开始形成。法兰克王国时期,宗教法院管辖权相应扩大,初步奠定了教会法的基础。但总的说,这一时期教会还受制于世俗统治阶级。
2、极盛阶段(10-14世纪)
9世纪法兰克帝国瓦解后西欧进入封建割据时期,教会乘机成为西欧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宗教。1054年,教会分为两派,东派教会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自称“正教”,即东正教,西派教会以罗马为中心,自称“公教”,即天主教。这一时期教会法发展通过两个途径完成,一是罗马教皇的改革不断提高教会的权力,13世纪初教皇英诺森三世时教会权力达到顶峰。二是通过教皇的教令、宗教会议的决议不断完善教会法的内容,扩大宗教法院的管辖权。
3、衰落阶段(15世纪后)
15世纪后随各国中央集权制的形成和王权的加强,教会权力开始衰落,教会法也日趋衰落。但直到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教会法对西欧的影响仍不可低估,特别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方面,教会法成为西欧各国民事立法的重要渊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