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要求,对恶意违法进行严格处罚,请问恶意违法如何认定的?

题目
问答题
环境保护部要求,对恶意违法进行严格处罚,请问恶意违法如何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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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确认被告注册域名属恶意侵权行为;域名抢注中的恶意如何认定?


参考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域名注册者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三)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
(五)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
被告举证证明在纠纷发生前其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且能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区别,或者具有其他情形足以证明其不具有恶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认定被告具有恶意。


第2题:

无效合同最基本的特征是( )

A违法性B不履行性C恶意性D不受保护性


正确答案:A

第3题:

对违法使用草原行为的如何处罚?


参考答案: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用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对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擅自将草原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六倍以上十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4题:

简述如何对违法设置排污口行为进行处罚?


正确答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海洋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海滨风景游览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重要渔业水域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兴建排污口。违反规定,具有违反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入海排污口位置的选择,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海水动力条件和有关规定,经科学论证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在海洋自然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海滨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不得新建排污口。违反规定设置入海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关闭,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5题:

对资质认定人员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从事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题:

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当场认定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应当在现场调查时向排污者送达(),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


答案: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第7题:

环境保护部要求,对恶意违法进行严格处罚,请问恶意违法如何认定的?


正确答案: 恶意违法主要包括:
(1)私设暗管偷拍的;
(2)用稀释手段“达标”排放的);
(3)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
(4)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未批即建成投产”以及“以大化小”骗取审批的;
(5)拒绝、阻挠现场检查的;
(6)为规避监管私自改变自动监测设备的采样方式、采样点位的;
(7)涂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8)拒报、谎报排污申报登记事项的

第8题: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11条规定:“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当事人未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仍处于断续或连续状态的,可以认定为新的环境违法行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9题:

对涉及毒品的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罚?


正确答案: 涉及毒品的违法行为都应予以严厉打击,刑法将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携带、持有、种植毒品等行为规定为犯罪。
属于治安管理处罚范围的仅仅是违法行为较轻,尚未构成犯罪的涉及毒品的行为,包括:
(1)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2)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3)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4)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5)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6)吸食、注射毒品的;
(7)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8)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有上述(1)-(3)的行为之一,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有上述第1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对有上述(4)-(7)的行为之一,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10题:

如何理解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违法违规行为?


正确答案:供应商之间采取私下协议等方式恶意串通,以串通报价、围标、协议轮流中标等形式,或者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以特定资质条件、泄露评审机密及其他供应商商业机密或报价等情况恶意串通的行为,都是严重违反政府采购“三公”原则的,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构成极大损害,属于十分恶劣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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