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党员如何过组织生活?

题目
问答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党员如何过组织生活?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农民合作社中的固定工作人员在合作社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其他的会员党员在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过组织生活,也参加合作社党支部组织生活,但在合作社党支部换届选举、民主评议党员、业务培训等重要活动时,必须参加。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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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是指什么?


正确答案: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

第2题:

为什么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允许有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


正确答案: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除农民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也可以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合作社中有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规模较小、资金和技术缺乏、基础设施落后、生产和销售信息不畅通,对合作社来说,吸收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入社,有利于发挥它们资金、市场、技术和经验的优势,提高自身生产经营水平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也可以方便生产资料的购买和农产品的销售,增加农民收入;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而言,这种加入可以使他们降低生产成本、稳定原料供应基地、提高产品质量、促进自身的标准化生产,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这里讲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限定在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合作社从事的农产品生产、运输、储藏、加工、销售及相关服务活动。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后,也应当坚持“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的原则,而不能只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第3题: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后,是否应过党的组织生活?


正确答案: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权利和义务都同原来一样,仍然要过党的组织生活。

第4题:

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的离退休党员怎样过组织生活?


正确答案: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的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可根据情况,将他们另编小组或支部,由党委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也可与居住地的街道党委联系,平时在街道参加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第5题:

如何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


正确答案: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治的合作经济组织。它按照民主自治原则组织起来,不附属于任何官方半官方组织,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社。
(2)合作社的所有产权(包括由社员的会费、股份,接受的馈赠,以及公共积累形成的所有产权)由社员共享,同时,每个社员在合作社中的个人产权边界独立清晰。
(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经济实体,是享受国家各种优惠政策的特殊的工商法人。

第6题:

长期外出党员如何过组织生活?


正确答案: 组织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对长期外出的党员,党组织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办法,解决好他们过组织生活的问题。
(1)因公外出的党员,如被借调到另一单位帮助工作,或者被派到外单位实习、进修等,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带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半年以内的,可带党员证明信,由所到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和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阅读党内有关文件,听取有关报告。
(2)对由单位组织长期外出执行任务,时间超过半年,正式党员在三人以上,均应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应定期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
(3)对自发组织长期外出的党员,地点固定,正式党员在3人以上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由原单位党组织或所在地党组织领导,安排并监督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其临时党组织的负责人应与原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组织生活及党员的思想和表现情况。
(4)对政策允许,单独外出,地点固定,外出时间在一月以上、半年以内的党员,应开党员证明信,外出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应转组织关系,由所在地党组织把他们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单独长期外出,地点不固定,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第7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设立分支机构?


正确答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比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8题:

党员如何触犯法律被劳教但没有被开除党籍能过组织生活吗?


正确答案:党员如触犯法律被劳教,虽没有被开除党籍,但应停止其组织生活。党员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刑、拘役、管制及其他更轻的刑罚,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党组织应根据其犯罪情节和一贯表现,给予开除党籍或其他必要的处分。未开除党籍的,也应停止其组织生活,待刑罚执行期结束后开始过组织生活。

第9题:

保留党籍的党员如何恢复组织生活?


正确答案:保留党籍的党员出国(境)返回后,应在3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申请,经所在党支部补审,并填写《保留党籍的党员返回后恢复组织生产审批表》,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10题:

长期病休的党员如何参加组织生活?


正确答案: 对于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党组织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对于他们的组织生活,应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
(1)对于那些身体状况较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党员,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专人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2)对于那些身体条件许可,本人坚持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在安排他们参加组织生活时,次数不宜太多,时间不要太长。
(3)对于休养地点距离单位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给所去的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的党组织,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