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资金主账户
国内资金主账户
资本金账户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第1题:
《跨国公司外汇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汇发[2014]23号)发布后,《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09]49号)文作废吗?
第2题:
对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企业办理集中收付汇、轧差结算等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含结售汇),银行如何进行真实性审核?
第3题:
试点企业为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在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中进行跨境资金自动扫款(收汇或付汇),如何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第4题:
依据《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国际外汇资金主帐户内资金占用企业外债指标,应按规定办理外债登记。
第5题:
在企业只开立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情况下,该账户能否对境外成员企业进行集中收付汇及净额轧差?能否与境内、外客户发生经常项目下收付汇?
第6题:
参加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收付汇及轧差结算的企业是否必须是境内外成员公司?是否可以包括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如境外非成员企业?
第7题:
对于参加跨国公司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的境内成员企业,如成员企业向银行索要有关收汇凭证,银行如何办理?
第8题:
对于总部在境外的跨国公司,《规定》要求跨国公司提供的对主办企业《授权书》、《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办理确认书》等是否可由跨国公司中国区总部签署?
第9题:
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跨国公司,其国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购汇和付汇可否在两家不同银行办理?
第10题:
对于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跨国公司来说,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金、外债资金结汇进入主办企业的结汇待支付账户后,是否可以在境内成员企业间统一调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