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
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
代理进出口
托收
第1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第2题:
C类企业不得办理代理进口付汇业务()
第3题:
A、金融机构在办理B类企业付汇、开证、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特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当进行电子数据核查通过监测系统扣减其对应的可收付汇额度
B、B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含同
C、B类企业哲停办理转口贸易业务
D、B类企业代理其他企业进出口对应的外汇收支不纳入电子数据核查范围
第4题:
营业经理不得办理前台()类业务。
第5题:
B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业务()
第6题: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对于A类企业办理贸易收汇或结汇业务时,银行无须审核企业提供的合同或发票;而对于B类企业或C类企业须审核企业提供的相关业务背景资料()
第7题:
C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远期信用证(含展期)业务;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
第8题:
外汇局根据现场核查和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企业分为ABC三类,每类企业在办理业务时有何不同()。
第9题:
B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
第10题:
B类企业不得办理()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不得签订包含()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