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民事义务分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题目
单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义务分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根据义务人行为的方式或内容划分,可以把民事义务分为主义务与从义务

B

根据相关联的两个义务间的地位划分,可以把民事义务分为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

C

根据义务与其主体的关系划分,可以把民事义务分为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

D

根据义务发生的根据划分,可以把民事义务分为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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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抵销权属于形成权

B、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C、亲权属于相对权

D、支配权绝对没有对应的义务


参考答案:A

第2题:

关于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A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3题: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下列关于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被监护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植物人”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C.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应有意思能力

D.未成年人也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正确答案:D

第4题:

关于民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性责任
B.民事责任是保障民事权利和义务实现的重要措施
C.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D.民事责任的功能在于惩罚违法行为人
E.民事责任的范围与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范围相适应

答案:A,B,C,E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功能主要不在于惩罚违法行为人,而在于弥补受害人的损害。故选项D错误。

第5题:

下列关于账户分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C
账户分类的标准是依据账户具有的一些特征确定的,每一个账户都具有若干个特征,因此,每一个账户都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加以分类。按不同的标准对账户分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认识账户。

第6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C
A错误,未在前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判决生效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起诉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B错误,不受理是针对原告而言,C正确。D项中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而非裁定驳回起诉,D错误。

第7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正确答案:BCD

第8题:

关于民事执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

A.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的,可以终结执行

B.民事执行即民事强制执行,是国家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执行依据,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的程序

C.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可以暂缓执行


正确答案:ABC

第9题:

关于民事权利主体,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自然人是指基于人类自然规律而出生和存在的个人

B.自然人不包括在本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C.民事权利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

D.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正确答案:B
B【解析】自然人是民法上的概念,自然人并非一定是公民,因为自然人中包括在本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第10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执行与审判的关系【详解】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其解决民事争议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通过受理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理,从而确认民事权利,这是审判程序;第二阶段是实现民事权利的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确定以后,再由法院作为国家执行机关对拒绝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采取执行措施,进而使债权人的权利能够得到实现。因此,虽然立法与理论研究以及实践都把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作为重点,但执行程序对于保证解决民事争议,保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实现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有自己独有的诉讼价值和诉讼地位。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程序既有共同点,也有区别。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程序的区别在于,它是相对独立于民事审判程序中的一种诉讼程序,表现为:(1)二者的宗旨不同,审判程序着重通过精密、周全的审理和判决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存在与否,强调司法公正的实现。而执行程序是实现已确定的当事人的权利,重点是强调迅速实现结果,以实现诉讼效率和效益;(2)二者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不同,审判程序是诉讼程序中的必经程序。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民事案件都要经过民事审判这一程序,而民事执行程序并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也只有当诉讼当事人不自动履行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的时候才会发生执行问题,才有可能启动执行程序的发生;(3)二者适用的根据不同,民事执行的根据主要是民事审判程序产生的判决、裁决、调解书和支付令,但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成为民事执行程序中的执行根据,主要有没收财产的刑事判决、罚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依法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等;(4)二者的实施机构不同。在我国民事审判权和民事执行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但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的审判部门进行,而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的专门执行部门行使。据此可知,A项说法正确,不应选。民事审判程序并非一定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如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就没有经过审判程序,但其可以进入执行程序,故C项说法错误,应选。同样的道理,民事执行程序并非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其是一个独立的程序,与审判程序有诸多不同,故D项说法错误,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故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而不是裁定终结执行,故B项说法错误,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CD。【陷阱】不少人认为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而执行程序是审判程序的继续,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虽然不少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一般都要经过审判程序,但亦有一些案件无须审判程序而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如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就可以未经审判程序而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所以说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过于绝对了。反之,执行程序亦并非审判程序的继续,不仅是因为执行程序独立于审判程序,且与审判程序存在重大区别,还因为一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并未经过审判程序,故不能说执行程序是审判程月的继续。对于这一点要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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