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15年9月真题]

题目
单选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15年9月真题]
A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B

投资者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C

投资者可以采取协议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D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协议收购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D项,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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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购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

B.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

C.上市公司收购只可以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D.涉及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的转让,须经审批方可进行


正确答案:BC
本题考查收购要约期限的有关规定。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用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支付方式进行。 

第2题:

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6月真题]

A: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B:收购人2011年11月上报要约收购报告书,2012年1月发布取消收购的公告,收购人2012年12月可以收购同一公司
C:部分要约是向部分股东发出的收购其部分股份的要约
D:自愿全面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30%

答案:A
解析:
A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42条第2款规定,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B项,第31条第2款规定,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C项,第23条规定,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简称部分要约)。D项,第25条规定,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23条、第24条、第47条、第56条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3题:

依据证券法,下列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A.上市公司的收购有期限的限制,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B.上市公司的收购中涉及国家股的,只能采用协议收购的方式

C.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收购人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转让

D.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只能是法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不能进行收购


正确答案:BCD

第4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投资者可以采取协议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B、投资者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C、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D、投资者可以采取竞价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因此,D项说法错误。

第5题: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筹划实施管理层收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列关于该上市公司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6年5月真题]
Ⅰ.本次收购需要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业意见
Ⅱ.本次收购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Ⅲ.本次收购应当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且取得2/3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
Ⅳ.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或者超过1/2
Ⅴ.本次收购需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可以不用监事会审议

A.Ⅱ
B.Ⅰ、Ⅱ
C.Ⅱ、Ⅴ
D.Ⅲ、Ⅴ

答案:A
解析:

第6题: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筹划实施管理层收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列关于该上市公司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6年5月真题]

A:本次收购需要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业意见
B:本次收购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C: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或者超过1/2
D:本次收购需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可以不用监事会审议

答案:B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51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拟对本公司进行收购或者通过本办法第5章规定的方式取得本公司控制权(简称管理层收购)的,该上市公司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以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或者超过1/2。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收购应当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且取得2/3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前,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收购出具专业意见,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应当一并予以公告。

第7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方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投资者可以采取协议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B.投资者可以采取竞价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C.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D.投资者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答案:B
解析: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第8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上市公司收购是对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不是对上市公司资产的收购

B.收购的主体是投资者,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C.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及其他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D.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一个月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正确答案:ABC

第9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6年9月真题]
Ⅰ.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是部分要约
Ⅱ.收购人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Ⅲ.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Ⅳ.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作出公告后至收购期限届满前,不得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Ⅴ.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A.Ⅰ、Ⅱ、Ⅲ、Ⅳ
B.Ⅱ、Ⅳ、Ⅴ
C.Ⅱ、Ⅲ、Ⅴ
D.Ⅰ、Ⅱ、Ⅲ

答案:C
解析:

第10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投资者可以采取协议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B.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C.投资者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D.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帐,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协议收购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故选项D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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