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火灾发生
提供必要能力的火灾探测系统和灭火系统
必要时,灭火系统必须能自动启动
及时探测发生的火灾并迅速灭火,以限制火灾后果
防止未扑灭的火势蔓延,以使其对核动力厂重要功能的影响减至最小
第1题:
应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对停堆、排出余热、包容放射性物质所需的安全重要物项的影响,以便在火灾情况下,这些物项仍能执行其安全功能。这要求对安全系统的多重部件采取相互之间充分隔离的措施,这种措施可通过()来实现。
第2题:
523.防止火灾和爆炸在核动力厂的设计中占有重要地位,对火灾和爆炸的防护也以()的基本安全功能为主要目的。
第3题:
保证在所有运行状态下核动力厂内的辐射照射或由于该核动力厂任何计划排放放射性物质引起的辐射照射保持低于规定限值并且合理可行尽量低,保证减轻任何事故的放射性后果是核动力厂核安全的()。
第4题:
核电厂安全系统是为一些可能的事件提供必要的停堆手段、导出余热以及防止放射性物质扩散的功能。
第5题:
钢丝绳必须保持较好存放状态,以最大限度降低内部和外部的腐蚀或摩擦。
第6题:
根据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核动力厂核安全总目标是在核动力厂中建立并保持对放射性危害的(),以保护人员、社会和环境免受危害。
第7题:
为尽量降低外部或内部事件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可能性及其后果,保持停堆、排出余热、包容放射性物质和监测核动力厂状态的能力。必须通过采用多重部件、多样系统、实体分隔和故障安全设计的适当组合,以便实现下述目标:()。
第8题:
根据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核动力厂核安全总目标是在核动力厂中建立并保持对()的有效防御,以保护人员、社会和环境免受危害。
第9题:
钢丝绳必须保持较好(),以最大限度降低内部和外部的腐蚀或摩擦。
第10题:
核动力厂核安全的辐射防护目标是保证在所有运行状态下核动力厂内的辐射照射或由于该核动力厂任何计划排放放射性物质引起的辐射照射保持低于规定限值并且合理可行尽量低,保证()任何事故的放射性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