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某生产果酒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销售收入为140.4万元(含税),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为4.68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为2.34万元。该企业本期应申报的销项税额为( )万元。
A.20.4
B.20.74
C.21.08
D.20.7978
第2题:
第3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销售额(含增值税价)及包装物押金情况如下:10吨粮食白酒、5吨黄酒含税销售额分别为280.8万元、128.7万元,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分别为24.57万元、11.7万元,当期到期未收回包装物押金分别为4.68万元、5.85万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万元。(黄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40元/吨)
A.59.50
B.63.50
C.53.32
D.69.50
黄酒从量计征消费税,其包装物押金不缴纳消费税;白酒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就需要缴纳消费税,到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不再计征消费税。
销售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税额=[280.8÷(1+17%)+24.57÷(1+17%)]×20%+10×2000×0.5÷10000=53.2(万元)
销售黄酒应纳消费税税额=5×240÷10000=0.12(万元)
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53.2+0.12=53.32(万元)
第4题:
某啤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销售啤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合计为80万元,包装物押金为5.85万元,已知该包装物已逾期尚未归还,则该厂当期应申报的销项税额为()万元。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6月销售收入为321.7万元(含税)。当月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5.9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为15.82万元。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 )万元。
A.25.69
B.35.26
C.37.60
D.47.60
第9题:
某生产果酒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销售收入为128.7万元(含税),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为5.85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为2.34万元.该企业本期应申报的销项税额为()万元。
第10题:
某生成白酒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28.7万元,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2.34万元,当期逾期未扣除的包装货物押金为7.02万元,该企业当月应计提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