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230万元
甲公司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211.3万元
甲公司销售时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3万元
甲公司销售时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28万元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4年1月1日,甲公司将一批商品出售给乙公司,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010万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50万元。当日,甲公司又将该批商品以经营租赁的方式租回。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递延收益为( )万元。
A.-10
B.40
C.160
D.210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构料的计划,成本为 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20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 )元。
A.68000
B.69000
C.70000
D.72400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