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
反致和转致
法律规避
公共秩序
第1题:
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依照我国法院中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某外国的法律,但该外国是个多法域的国家,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如何处理?
A.直接适用当事人在该外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地方的法律
B.适用该国法律中有关调整其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以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
C.适用我国的法律
D.适用与该民事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第2题:
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依照我国法律中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某外国的法律,但该外国是个多法域的国家,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适用该国法律中有关调整其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以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但是在该外国法律未作此规定时,应当如何处理?( )
A.直接适用当事人在该外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地方的法律
B.适用该国首都所在地的法律
C.适用我国的法律
D.适用与该民事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考点】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
【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192条的规定,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D项为正确选项。
第3题:
A、识别
B、反致和转致
C、法律规避
D、公共秩序
第4题:
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第5题:
我国有关离婚的法律适用说法错误的有()
第6题:
A.不同国家的冲突规范对同一民商事法律关系(问题)的法律适用作出了不同规定或解释
B.法院地国将本国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外国法视为包括冲突规范在内的全部法律
C.法院地法律承认意思自治原则
D 法院地法律接受反致制度
第7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的是(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C.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D.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本题考查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法律冲突,亦称法律抵触,是指在涉外民事关系中,由于其涉外因素导致有关国家的不同法律在效力上的抵触。换句话说,在一个涉外民事关系中必然涉及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个法律关系作了不同规定,而且都主张对该法律关系行使管辖权。产生这种现象有三个主要原因:一是相关国家法律对同一法律关系的规定不同;二是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和另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出现在一个涉外民事关系中,产生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冲突;三是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因此,A、C、D项正确,应选。B项是识别的产生原因,不要与法律冲突的产生原因相混淆。
第8题:
国际私法所要解决的法律冲突其产生的条件为:()
A、涉外民商事交往的存在
B、各国法律对同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规定的内容不同
C、各国法律效力的属人优越权与属地优越权的双重性
D、各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
第9题: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确定。
第10题:
德国、日本学者认为国际私法规范仅仅包括冲突规范,英美法系国家的国际私法学者认为国际私法不仅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冲突问题,而且在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和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