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各国有关公共秩序立法的主要方式。
1、间接限制的立法方式。这种立法明确规定内国某些法律具有绝对强行性或必须直接适用于有关涉外民事关系,从而表明它具有当然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效力。
2、直接限制的立法方式。这种方式是在国际私法中明确规定,外国法的适用不得违背内国公共秩序,如有违背即不得适用。
3、合并限制的立法方式。这种立法方式就是在国内立法中兼采间接限制和直接限制两种立法方式。
第2题:
国际商法的渊源主要有三个,即:(1)国际商事条约;(2)();(3)各国有关商事的国内立法。
第3题:
简述世界各国主要竞争立法模式。
A.分立式立法模式:是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分别单独立法。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B.统一式产法模式:是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合并统一立法。有匈牙利、澳大利亚及我国台湾地区。C.综合式立法模式:是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纳入若干单行法律、法规之中进行综合调整。美国和英国是典型代表。
第4题:
简述世界各国护理立法的概况。
第5题:
“外国法的适用,如违背善良风俗或德国法目的时,则不予适用”,该条款的立法方式属于公共秩序立法方式中的()
第6题:
第7题:
简述公共秩序的职能和规定的方式。
第8题:
简述各国国际私法立法的主要模式.
这里所论及的立法模式主要是针对冲突规范而言的。分散立法式: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是这一立法模式的典型代表。专章专篇式:希腊、意大利、葡萄牙等。单行立法式(法典化模式):1896年《德国民法施行法》。
第9题:
各国有关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模式大致有()
第10题:
从法人制度的发展来看,各国立法关于法人成立的方式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