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真题)简述各国有关公共秩序立法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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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真题)简述各国有关公共秩序立法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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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各国有关公共秩序立法的主要方式。


参考答案:

1、间接限制的立法方式。这种立法明确规定内国某些法律具有绝对强行性或必须直接适用于有关涉外民事关系,从而表明它具有当然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效力。
2、直接限制的立法方式。这种方式是在国际私法中明确规定,外国法的适用不得违背内国公共秩序,如有违背即不得适用。
3、合并限制的立法方式。这种立法方式就是在国内立法中兼采间接限制和直接限制两种立法方式。


第2题:

国际商法的渊源主要有三个,即:(1)国际商事条约;(2)();(3)各国有关商事的国内立法。


正确答案:国际商务惯例

第3题:

简述世界各国主要竞争立法模式。


参考答案:

A.分立式立法模式:是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分别单独立法。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B.统一式产法模式:是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合并统一立法。有匈牙利、澳大利亚及我国台湾地区。C.综合式立法模式:是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纳入若干单行法律、法规之中进行综合调整。美国和英国是典型代表。


第4题:

简述世界各国护理立法的概况。


正确答案: 为了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证护理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各国都相继颁布了适合本国政治、经济、文化及护理特点的护理法规。英国于1919年率先颁布了英国护理法。荷兰于1921年颁布了护理法,随后,芬兰、意大利、美国、加拿大、波兰等国也相继颁布了护理法。在亚洲,日本于1948年正式公布了护士法。1953年世界卫生组织发表了第一份有关护理立法的研究报告。1968年,国际护士会成立了护理立法委员会,并专门制定了世界护理法上划时代性的纲领性文件,即《护理法规的指导大纲_,为各国的护理立法提供了系统而权威性的指导。我国先后颁布了《医士、药剂士、助产士、护士、牙科技士暂行条例》、《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关于加强护理工作的意见》等法规、规章和文件。卫生部于1985年开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并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及建议,对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于1993年3月26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第5题:

“外国法的适用,如违背善良风俗或德国法目的时,则不予适用”,该条款的立法方式属于公共秩序立法方式中的()

  • A、直接限制方式
  • B、间接限制方式
  • C、合并限制方式
  • D、混合限制方式

正确答案:A

第6题:

各国公共秩序的立法方式有哪些?


正确答案:依据公共秩序保留在排除适用外国法所起的作用,立法中的表述方式上大致有三种:(一)直接排除方式。这种方式是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如依冲突规则指定适用外国法违反内国公共秩序时,该外国法不得适用。(二)间接排除方式。这种方式只规定内国法必须直接适用或者明确指出在内国具有绝对的普遍效力,从而间接地排除有关外国法在内国适用的可能。(三)合并排除方式。这种方式是指在一个法律中,既规定适用外国法违反内国公共秩序时不予适用;又规定某些法律具有绝对的、普遍的效力,没有任何适用外国法的余地。

第7题:

简述公共秩序的职能和规定的方式。


正确答案: 公共秩序的职能是通过下述两种方式限制外国法的适用,从而保证自己法律与道德的基本原则或社会重大利益不致因适用某一外国法而遭到破坏的结果(或保证自己的强行法得以适用)。其规定方式有:直接限制,即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外国法的适用不得违反内国公共秩序,否则拒绝适用;‘二是间接限制,即指出某些 内国法具有绝对强行性,或者必须直接适用,从而排除有关外国法在内国适用的可能性。在各国两者均加采用(合并限制)。

第8题:

简述各国国际私法立法的主要模式.


参考答案:

这里所论及的立法模式主要是针对冲突规范而言的。分散立法式: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是这一立法模式的典型代表。专章专篇式:希腊、意大利、葡萄牙等。单行立法式(法典化模式):1896年《德国民法施行法》。


第9题:

各国有关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模式大致有()

  • A、直接限制
  • B、间接限制
  • C、直接接受
  • D、合并限制

正确答案:A,B,D

第10题:

从法人制度的发展来看,各国立法关于法人成立的方式主要有()

  • A、自由主义方式
  • B、特许主义方式
  • C、许可主义方式
  • D、准则主义方式
  • E、强制主义方式

正确答案:A,B,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