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试述唐朝法律有关贵族官吏特权的规定。

题目
问答题
试述唐朝法律有关贵族官吏特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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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唐朝法律有关司法官责任的规定。


参考答案:

唐朝的法律还对司法官的责任作了明文规定,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审判责任
唐朝的法徉要求司法官严格依照法律审判,决不可有“出入人罪”的行为。“出入人罪”是一种司法官不依法律定罪量刑而把无罪断成有罪、轻罪断成重罪,或者把有罪判为无罪、重罪判为轻罪的行为。唐律要严惩这种行为,其基本原则是反坐司法官。“诸官司人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人流亦以所剩论,以笞杖人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司法官如有“出人人罪”的行为,将按这一原则受到刑罚。
(二)执行责任
司法官还必须依法执行五刑。唐朝法律对五刑的执行作过明确的规定。比如,唐律对答、杖刑执行的规定是:“决笞者,腿、臀分受。决杖者,背、腿、臀分受。须数等。拷讯者亦同。”而且,刑具杖也都有严格规定。“杖皆削去节目,长三尺五寸。”“常行杖,大头二分七厘,小头一分七厘。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二分二厘。”违反这些规定的,都要被迫究刑事责任,量刑在笞至徒之间。“诸决罚不如法者,笞三十;以故致死者,徒一年。即杖粗细长短不依法者,罪亦如之。”
(三)监管责任
唐朝的法律也对司法官的监管责任作了规定,其内容涉及罪犯所带的刑具、官府应给的衣粮、病后应给的医药等方面。司法官违反了这些方面,都会受到处罚。“诸囚应请给衣食医药而木清给,及应听家人人视而不听,应脱去枷、锁、扭而不脱去者,杖六十;以故致死者,徒一年。即减窃囚食,笞五十;以故致死者,绞。”以上这些规定都有利于增强司法官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依法司法。


第2题:

唐朝时开设质库的主要是().

A.贵族

B.政府

C.官吏

D.商人

E.将军


参考答案:ACD

第3题:

唐朝法律规定不得拷讯的疑犯是( )。

A.享有八议等特权

B.孕妇残废人

C.年70以上

D.年15以下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唐朝时期进行司法审判的时候对刑讯作了一定的限制,规定对享有八议等特权的、孕妇残废人、年70岁以上以及15岁以下的不得使用刑讯。

第4题:

中国古代法律中如何赋予贵族官僚的特权的?


正确答案:中国古代法律受到“礼”的制约,以“礼”作为基本的立法指导原则。礼的核心是“亲亲”、“尊尊”,其中的一个内容是强调身份等级,贵族享有特权,最早、最集中的体现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自从汉代将儒家思想被确定为正统法律思想以后,封建法典开始了“礼入律中”、“礼法合流”。法律赋予贵族官僚一定的特权是其中的一个重要体现。
魏律首次规定了“八议”,八种人犯罪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北魏律和北齐律也都规定了“八议”。
《开皇律》援引魏律的八议,使封建统治阶级在法律上享有“例减“、“听赎”、“官当”的特权。“例减”是指在八议的范围之内和官位七品以上都减一等;“听赎”指官位九品以上可以用金银赎罪;“官当”即用官品来折抵徒刑。有了上述规定,贵族官僚地主即使违法犯罪,也可以逃避刑罚的制裁。
《唐律疏议》除了规定“八议”之外,还规定了几种人可以享有“减”、“免”、“官当”、“赎”等特权。

第5题:

试述唐朝法律有关贵族官吏特权的规定。


正确答案: 唐朝对贵族官吏的特权作了具体规定。
(1)议,即八议,指八种高官达贵犯罪后,享有大臣集议,皇帝裁决的特权。
(2)请,即通过“上请”而减免刑罚的一种特权。
(3)减,指有一定身份的官员及亲属犯流罪以下,可享有减一等处罚的特权
(4)赎,指官吏贵族及其亲属犯流以下罪,可享受用铜赎罪的一种特权。
(5)官当,指官吏可用官品来抵罪的一种特权。

第6题:

唐朝官僚贵族所享有的减免刑罚的特权原则具体包括()

A.议

B.请

C.减

D.赎

E.官当


参考答案:A, B, C, D, E

第7题:

唐朝时开设质库的主要是()

A、商人

B、官吏

C、贵族

D、政府

E、将军


参考答案:ABC

第8题:

唐律还是维护了等级特权,具体包括()

A.贵族有罪无刑

B.官吏有罪无刑

C.奴婢视同牛马

D.良贱异法


参考答案:A, B, C, D

第9题:

汉代为维护贵族官僚的法律特权,颁布贵族官僚有罪“()”的诏令。


正确答案:先请

第10题:

两汉时期,公侯及其嗣字和官吏三石但以上者在法律上皆享有有罪“()” 的特权。


正确答案:先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