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某期货公司的债权人,期货公司对甲的债务届期不能清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5年11月真题]

题目
多选题
甲是某期货公司的债权人,期货公司对甲的债务届期不能清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5年11月真题]
A

期货交易所应当对期货公司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B

期货公司有其他财产的,应当依法先行冻结、查封、执行其他财产

C

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不得被冻结、扣划

D

除期货公司已经结清所有持仓并清偿客户资金的情形以外,期货公司未被期货合约占用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不得被冻结、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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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14年11月,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由乙公司提供不具备破产原因的证据
B.应由甲公司提供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C.应由甲公司证明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
D.应由乙公司证明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原因。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即可申请债务人破产,因此债权人应当提供债务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即可。

第2题:

孙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吴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孙某为吴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孙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孙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吴某。吴某继续在甲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孙某,而孙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甲期货公司,导致了吴某的损失。甲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在本案中,应承担该损失的是( )。

A.甲期货公司
B.乙期货公司
C.孙某
D.孙某和乙期货公司

答案:A,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对于吴某的损失,甲期货公司和孙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题:

2009年,甲公司决定分立出乙公司单独经营。甲公司原有5000万元,债权人主要包括丙银行、供货商丁公司和其他一些小债权人。在分立协议中,甲、乙公司约定:原甲公司债务中,对丁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出的乙公司承担,其余债务由甲公司承担,该债务分担安排经过了丁公司的认可,但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 )。

A.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B.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C.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D.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正确答案:BC
解析: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本题中,由于债权人丁公司认可了清偿协议,因此不能再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选项A错误;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小债权人和丙银行由于没有认可该协议,因此可以要求分立后的甲、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选项B、C正确。

第4题:

某期货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公司出资700万元。下列关于期货公司与甲公司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A.因甲公司不是控股股东,经股东批准,期货公司可以向其提供担保
B.期货公司不得向甲公司提供融资
C.期货公司不得向甲公司做出最低收益的承诺,但可以做出最低分红的承诺
D.甲公司在期货公司处进行期货交易,期货公司可以适当降低风险管理要求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期货公司不得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不得对外担保。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36条的规定,期货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不得降低风险管理要求。第68条第2款的规定,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向客户做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第5题:

甲为某期货公司的债权人,期货公司对甲的债务不能履行。(一)、如果甲起诉期货公司其申请人民法院保全财产,人民法院保全的范围可以包括( )。

A.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席位
B.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资金中超出全体客户权益资金的部分
C.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
D.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保证金账户中的全部资金

答案:A,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保全与会员资格相应的会员资格费或者交易席位,应当依法裁定不得转让该会员资格,但不得停止该会员交易席位的使用。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转让该交易席位。其第五十九条规定,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冻结、划拨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或者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有证据证明该保证金账户中有超出期货公司、客户权益资金的部分,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该账户中属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

第6题:

张群是某期货公司的债权人,期货公司对张群的债务届期不能清偿。如果张群起诉期货公司并申请人民法院保全财产,人民法院保全的范围可以包括()。


A.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费

B.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席位

C.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资金中超出全体客户权益的部分

D.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保证金账户中的全部资金

答案:A,B,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保全与会员资格相应的会员资格费或者交易席位,应当依法裁定不得转让该会员资格,但不得停止该会员交易席位的使用。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转让该交易席位。第五十九条规定,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冻结、划拨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或者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有证据证明该保证金账户中有超出期货公司、客户权益资金的部分,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该账户中属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

第7题:

张某在2015年1月成为某期货公司的债权人,但期货公司对张某的债务届期不能清偿。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期货交易所应当对期货公司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B.期货公司有其他财产的,应当依法先行冻结、查封、执行其他财产
C.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不得被冻结、扣划
D.除期货公司已经结清所有持仓并清偿客户资金的情形以外,期货公司未被期货合约占用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不得被冻结、扣划

答案:A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9条的规定,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冻结、划拨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或者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有证据证明该保证金账户中有超出期货公司、客户权益资金的部分,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该账户中属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第60条规定,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冻结、划拨专用结算账户中未被期货合约占用的用于担保期货合约履行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期货公司已经结清所有持仓并清偿客户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结算准备金依法予以冻结、划拨。期货公司有其他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先行冻结、查封、执行期货公司的其他财产。

第8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


正确答案:A
[考点]企业分立后债权债务的承担
[解析]《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所以,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后,甲公司的债权、债务应由乙、丙两公司共同承担。但是甲公司却在分立时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对此约定的效力。应从对内、对外两个角度加以分析。对外而言,《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所以,甲公司在约定将自己的债务全部转移给乙公司时,应当经过甲公司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该约定无效。换言之,该协议在对外效力上应为效力待定,对甲公司的债权人而言并非当然有效或无效。而在对内效力上,由于该约定是在乙、丙两公司之间内部分担,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该协议对乙、丙两公司而言具有约束力。据此,选项A是正确的。
选项BC是错误的。该协议的对外效力是效力待定,依据甲公司债权人是否同意该协议的内容决定协议有效或无效,选项BC认为协议有效或无效都是错误的。选项D虽然看到了该协议的对外效力是效力待定,但认为“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是错误的——如果甲公司的债权人不同意该协议。则乙、丙两公司应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公司债权人可以选择任意一家公司或者两家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如果甲公司债权人同意该协议,则应当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的债务。而且,选项D也没有考虑该协议对于乙、丙两公司的对内效力问题。

第9题:

甲是某期货公司客户,某H结算时,甲的保证金水平高于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低于期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比例,期货公司向甲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次日,经甲要求,期货公司允许甲在未追加保证金的情形下继续持仓。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期货公司次日应当对甲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B.期货公司次日可以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对甲进行强行平仓
C.期货公司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透支交易
D.如果甲的账户因继续持仓扩大了损失,期货交易所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期货公司在客户没有保证金或者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客户开仓交易或者继续持仓,应当认定为透支交易。审查期货公司或者客户是否透支容易,应当以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为标准。甲的保证金水平高于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故不应当认定为透支交易。第三十三条规定,客户的交易保证不足,期货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而客户未及时追加保证金,客户要求保留持仓并经书面协商一致的,对保留持仓期间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穿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

第10题:

甲为某期货公司的债权人,期货公司对甲的债务不能履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不得冻结. 扣划
B. 期货公司有其他财产的,应当依法先行冻结. 查封. 执行其他财产
C. 除期货公司已经结清所有持仓并清偿客户资金的情形以外,期货公司未被期货合约占用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不得被冻结. 扣划
D. 期货交易所应当对期货公司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A,B,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冻结、划拨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或者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有证据证明该保证金账户中有超出期货公司、客户权益资金的部分,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该账户中属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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