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时,监督部门依法可以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2015年3月真题]A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B责令期货公司更换C出具警示函D监管谈话

题目
多选题
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时,监督部门依法可以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2015年3月真题]
A

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B

责令期货公司更换

C

出具警示函

D

监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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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以下哪些属于证监会的监管措施 ( )[2015年11月真题]
Ⅰ.监管谈话
Ⅱ.出具警示函
Ⅲ.重点关注
Ⅳ.责令公开说明
Ⅴ.认定不适当人选

A.Ⅰ、Ⅲ、Ⅳ
B.Ⅱ、Ⅲ、Ⅳ
C.Ⅰ、Ⅳ、Ⅴ
D.Ⅰ、Ⅱ、Ⅲ、Ⅳ、Ⅴ

答案:D
解析: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第66条规定,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本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监管谈话、重点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2题:

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违规行为时,监管部门依法可以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

A、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不适合当人选
B、责令期货公司更换
C、出具警示函
D、监管谈话

答案:A,B,C,D
解析:
第二十九条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或者有第十三条所列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第3题:

证监会可以对上市公司和相关主体采取( )措施。 A.责令改正 B.监管谈话 C.出具警示函 D.认定相关人员为不适当人选,或对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正确答案:ABCD
【考点】掌握对证券发行及上市、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内容。见教材第八章第二节,P359。

第4题:

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 )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A.《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B.《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C.《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D.《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

答案:A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或者有第十三条所列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2年内,任何期货公司不得任用该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5题:

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时,监督部门依法可以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

A. 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B. 责令期货公司更换
C. 出具警示函
D. 监管谈话

答案:A,B,C,D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或者有第十三条所列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第6题:

首席风险官有不履行职责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 )等监管措施。


A.临管谈话

B.出具警示函

C.责令更换

D.免职

答案:A,B,C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首席风险官有不履行职责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第7题:

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哪些措施( )

A.监管谈话
B.责令更换
C.出具警示函
D.停发工资

答案:A,B,C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或者有第十三条所列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故本题答案为ABC。

第8题:

保荐代表人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
Ⅰ.监管谈话
Ⅱ.出具警示函
Ⅲ.重点关注
Ⅳ.责令公开说明
Ⅴ.认定不适当人选

A:Ⅰ、Ⅲ、Ⅳ
B:Ⅱ、Ⅲ、Ⅳ
C:Ⅰ、Ⅳ、Ⅴ
D:Ⅰ、Ⅱ、Ⅳ、Ⅴ
E:Ⅰ、Ⅱ、Ⅲ、Ⅳ、Ⅴ

答案:E
解析: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本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监管谈话、重点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9题: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赵某,经常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相关法规,对赵某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

A.训诫
B.监管谈话
C.出具警示函
D.责令更换

答案:B,C,D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首席风险官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第10题: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连续( )次不参加培训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A.2
B.3
C.4
D.5

答案:A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首席风险官连续两次不参加培训,或者连续两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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