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的其他交易结算会员
其他公司的客户
交易所的非结算会员
本公司的客户
第1题:
取得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可以受托为其客户以及非结算会员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
第2题:
取得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可以接受非结算会员的委托为其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
第3题:
期货公司取得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后,应当向期货交易所申请相应结算会员资格,期货公司取得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之日起( )内,未取得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资格的,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自动失效。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取得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后,应当向期货交易所申请相应结算会员资格;期货公司取得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之日起6个月内,未取得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资格的,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自动失效。
第4题:
第5题:
取得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可以受托为其客户以及非结算会员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
第6题:
期货公司取得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之日起6个月内,未取得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资格的,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自动失效。( )
第7题:
取得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不可以受托为客户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
第8题:
取得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可以受托为客户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不得接受非结算会员的委托为其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
第9题:
取得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可以受托为( )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A.客户 B.会员 C.非结算会员 D.投资者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