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某期货公司的客户,乙是该期货公司的债权人,丙是客户甲的债权人。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以下问题。如丙起诉甲,要求实现债权

题目
多选题
甲是某期货公司的客户,乙是该期货公司的债权人,丙是客户甲的债权人。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以下问题。如丙起诉甲,要求实现债权,下列关于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执行措施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甲的保证金依法采取保全和执行措施

B

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甲的持仓依法采取保全和执行措施

C

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到期货交易所冻结、扣划甲的保证金

D

甲有除保证之外的其他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先行冻结、查封、执行甲的其他财产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500万元到期债权,甲公司同时对丙公司享有400万元的到期债权,但乙公司既不履行到期的债务,也不行使其对丙的到期债权,致使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甲公司的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偿还其债权,不能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

B.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

C.丙公司如果拒绝甲公司要求向其履行债务的请求,甲公司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乙公司放弃了对丙的债权,甲公司就无权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


参考答案:B

本题考查考生对代位请求权的理解。代位请求权是债的履行的重要内容,因此考生应重点掌握。本题中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代位请求权保全自己的债权。

第2题:

2009年,甲公司决定分立出乙公司单独经营。甲公司原有5 000万元,债权人主要包括丙银行、供货商丁公司和其他一些小债权人。在分立协议中,甲、乙公司约定:原甲公司债务中,对丁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出的乙公司承担,其余债务由甲公司承担,该债务分担安排经过了丁公司的认可,但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

小债权人( )。

A.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B.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C.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D.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正确答案:BC
【参考答案】B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 D 的说法错误;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本题中,由于债权人丁公司认可了清偿协议,因此不能再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选项 A错误;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小债权人和丙银行由于没有认可该协议,因此可以要求分立后的甲、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选项B、C正确。

第3题:

根据以下情况,回答 151~155 问题:张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副总经理,李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张某为李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张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张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李某。李某继续在甲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张某,而张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甲期货公司,导致了李某的损失。乙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

第151题:在本案中,( )应承担该损失。

A. 甲期货公司

B.乙期货公司

C.张某

D.张某和乙期货公司


正确答案:A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期货侵权纠纷和无效的期货交易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 以及过错的性质、大小,过错和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过错方承担的民事责任。本案中,甲期货公司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将该情况通知客户李某,未经通知而对李某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甲期货公司和张某共同承担责任。

第4题:

甲是某期货公司的客户,乙是该期货公司的债权人,丙是客户甲的债权人,如丙起诉甲,要求实现债权下列关于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执行措施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到期货交易所冻结. 扣划甲的保证金
B. 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甲的保证金依法采取保全和执行措施
C. 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甲的持仓依法采取保全和执行措施
D. 甲有除保证全之外的其他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先冻结. 查封. 执行甲的其他财产

答案:B,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冻结、划拨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或者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有证据证明该保证金账户中有超出期货公司、客户权益资金的部分,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该账户中属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

第5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


正确答案:A
[考点]企业分立后债权债务的承担
[解析]《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所以,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后,甲公司的债权、债务应由乙、丙两公司共同承担。但是甲公司却在分立时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对此约定的效力。应从对内、对外两个角度加以分析。对外而言,《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所以,甲公司在约定将自己的债务全部转移给乙公司时,应当经过甲公司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该约定无效。换言之,该协议在对外效力上应为效力待定,对甲公司的债权人而言并非当然有效或无效。而在对内效力上,由于该约定是在乙、丙两公司之间内部分担,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该协议对乙、丙两公司而言具有约束力。据此,选项A是正确的。
选项BC是错误的。该协议的对外效力是效力待定,依据甲公司债权人是否同意该协议的内容决定协议有效或无效,选项BC认为协议有效或无效都是错误的。选项D虽然看到了该协议的对外效力是效力待定,但认为“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是错误的——如果甲公司的债权人不同意该协议。则乙、丙两公司应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公司债权人可以选择任意一家公司或者两家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如果甲公司债权人同意该协议,则应当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的债务。而且,选项D也没有考虑该协议对于乙、丙两公司的对内效力问题。

第6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500万元到期债权,甲公司同时对丙公司享有400万元的到期债权,但乙公司既不履行到期的债务,也不行使其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致使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甲公司的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偿还其债权,不能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

B.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

C.丙公司如果拒绝甲公司要求向其履行债务的请求,甲公司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乙公司放弃了对丙公司的债权,甲公司就无权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考生对代位请求权的理解。代位请求权是债的履行的重要内容,因此考生应重点掌握。本题中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代位请求权保全自己的债权。

第7题:

甲公司依法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内部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受甲公司的所有的债权,由丙公司承担甲公司的所有的债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合同为无效的合同

B.该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

C.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债务

D.甲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乙公司或者丙公司承担债务


正确答案:D

第8题:

2009年,甲公司决定分立出乙公司单独经营。甲公司原有5000万元,债权人主要包括丙银行、供货商丁公司和其他一些小债权人。在分立协议中,甲、乙公司约定:原甲公司债务中,对丁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出的乙公司承担,其余债务由甲公司承担,该债务分担安排经过了丁公司的认可,但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 )。

A.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B.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C.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D.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正确答案:BC
解析: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本题中,由于债权人丁公司认可了清偿协议,因此不能再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选项A错误;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小债权人和丙银行由于没有认可该协议,因此可以要求分立后的甲、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选项B、C正确。

第9题:

甲、乙两公司设立丙合伙型联营企业,甲公司因破产退伙后,丙的债权人丁公司可作为破产债权人参加甲公司的破产程序,接受清偿。( )


正确答案:√
破产企业与他人组成合伙型联营企业的,在退伙收回投资时(收回的财产计入破产财产);破产企业作为退伙人应当对退伙前联营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联营企业的债权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第10题:

根据下列选项,回答题。
甲是某期货公司的客户,乙是该期货公司的债权人,丙是客户甲的债权人。
如果乙起诉期货公司并申请人民法院保全财产,人民法院保全的范围可以包括( )。

A. 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资金中有证据证明的超出全体客户权益的部分
B. 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席位
C. 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保证金账户中的全部资金
D. 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费

答案:A,B,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
人民法院保全与会员资格相应的会员资格费或者交易席位,
应当依法裁定不得转让该会员资格,但不得停止该会员交易席位的使用。
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转让该交易席位。
其第五十九条规定,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冻结、
划拨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或者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
有证据证明该保证金账户中有超出期货公司、客户权益资金的部分,期货交易所、
期货公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
划拨该账户中属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