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民族的特点
日语和汉语的差异
日本年轻人的语言风格
日语中的外来语问题
第1题:
简述董仲舒的《春秋》法统说的主要内容
董仲舒认为孔子作《春秋》就是为后王立法,将《春秋》推祟倍至,视其为治国理民的法典,依照《春秋》的理论和精神解决政治法律疑难问题。其春秋法统说有以下内容:
①《春秋》大一统思想。“大一统”主要指要求统一,并以君主为绝对权威。
②从秦弊政中吸取教训,提出“更化论”。用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调整治国策略,进行“更化”,制定出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长远利益的政策。
③“罢黩百家、独尊儒术”,统一思想。总的说来,董仲舒的大一统思想,对西汉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2题:
简析这段诗句的层次大意。并概述这段文字的主要内容。
第3题:
背诵短文时,前后端的内容容易记住,中间的内容难记且易遗忘,这是( )影响的结果。
A.同化说
B.痕迹消退说
C.动机说
D.倒摄抑制与前摄抑制
第4题:
第5题:
简要概括这段话的主要内容。(2分)
第6题:
试论奥斯丁法律命令说的主要内容
1、分析法学派是19世纪西方法学的一个主要的流派,边沁是倡导者而奥斯丁是真正的奠基者1861年出版了《法理学讲义》的著作。奥斯丁完善了边沁的法律命令说。
2、奥斯丁认为每一种法律或是规则就是一个命令。具体而言,命令首先包含了一种希望和一种恶“如果你表达或宣布了一个希望,即希望我去做或不去做某行为,而且如果你在我不顺从你的希望的情况下你以一种邪恶莅临我处”其次,命令包含了责任、制裁、义务的含义。命令是和责任相关的术语,换言之,责任存在的地方就存在着命令。命令包括两类:一是法律或规则另一类是偶然或是特殊的命令。命令“一般”地强制某种类的作为或是不作为,这个命令就是一个法律或规则。奥斯丁提出了“优势者”和“劣势者”的概念,法律和命令来源于优势者而约束或强制劣势者。在这里优势者是指强权者。
3、奥斯丁承认,法律是一种命令也存在着例外。
(1)立法机关对实在法的解释。
(2)废除法律之法和免除现存责任之法
(3)非完善的法律和非完善义务的法律。另外还有存在表面上不具有,但是实际上是命令的法律:仅仅设定权利的法律,习惯法是“法律是一种命令”的例外。4、奥斯丁法律的定义有两点是十分明确的。
第一,命令是奥斯丁法律定义的核心。
第二,奥斯丁法律定义的基本因素包括:命令、主权即政治优势者于劣势者的关系、由主权命令而产生的责任、对不服从者以刑罚的方式出现的法律责任之法律制裁。
第7题:
内容提要,是介于标题与正文之间的、对文章的主要内容进行概括的一种简短文字,辅助和解说标题中传达的最重要内容。( )
第8题:
在背诵一篇短文时,一般两端的内容容易记住,中间的内容难记且容易遗忘,这种现象的解释是( )
A.痕迹消退说
B.干扰说
C.动机说
D.倒摄与前摄抑制
第9题:
柏拉图“摹仿说”的主要内容
“理念式摹仿说”是柏拉图文艺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柏拉图看来,“理念”是世界的本源,现实世界是“理念”世界的影子,而艺术是对现实世界的摹仿。故此,艺术双倍地脱离真实,只能算“影子的影子”。在《理想国》卷十中,柏拉图以三种床为例阐述自己得观点:木匠所造之床依存于床之为床的“理念”,而画中床则摹仿了木匠所造之床。他给“摹仿真实的本体论定位低于被摹仿对象的定位”,艺术被看作是“属于游戏性质”的虚假。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徒弟,然而师徒俩“关于诗人应摹仿现实的性质以及这种模仿精神方面都存在这根本分歧”。亚里士多德肯定具体存在的事物是“第一实体”。例如柏拉图所言的“木匠所造之床”,从而肯定了艺术的真实性。不仅如此,他进一步确定,艺术比具体存在的个别事物还要真实,“因为诗所描述的事带有普遍性,历史则叙述个别的事”。换言之,艺术能够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