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我方从国外进口机电设备一批,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割由中

题目
问答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我方从国外进口机电设备一批,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割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或物品质与合同要求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下的单据拒绝付款。试问:我方这样做有道理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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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我国江苏省南通市某轻工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小家电产品,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某分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未发现不符点,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南通公司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规定,进而要求中国银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中国银行的拒绝。试问,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否有理?为什么?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对出口商来说,只要按信用证规定条件提交了单据,在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情况下,即可从银行得到付款;对进口商来说,只要在申请开证时,保证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即行付款并交付押金,即可从银行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因此,银行开立信用证实际是进行单据的买卖。此外,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一种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约束开证行应在对单据做出合理审查之后,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承担向受益人付款的义务,而不受买卖双方买卖合同或者开证行和买方依开证申请书成立的合同以及其它合同的影响。因此,在本案中,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合理的。

第2题:

我出口英国一批货物共10万美元,分批交货,信用证支付。与我国供货商签订合同的是新加坡一家公司,信用证由英国进口商开立,然后新加坡的有关银行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将该证转给我国供货商,则这张信用证是()。

  • A、可转让信用证
  • B、不可撤销信用证
  • C、可循环信用证
  • D、可撤销信用证

正确答案:A

第3题:

请比较以下两个案例:(1)买方从国外进口一批供圣诞节出售的火鸡,卖方交货的时间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晚了一个星期,由于圣诞节已过,火鸡难以销售,使买方遭受了重大损失。(2)买方从国外进口一批肉鸡,合同规定卖方应于7月至8月装运,但实际上卖方的装运日期,比合同规定的时间迟了一个星期,但这段时间里肉鸡的市场价格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供销情况亦正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在案例(1)中,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B.在案例(2)中,买方无权撤销合同

C.在案例(1)、(2)中,买方均有权撤销合同

D.在案例(1)、(2)中,买方均无权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AB
【考点】撤销合同;根本违反合同
【解析】根本违反合同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望得到的东西。案例(1)中,卖方的行为即属根本违反合同,因而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拒收迟交的货物;而案例(2)中,卖方延迟交货不属根本违反合同,买方不能撤销合同。参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因此,AB是正确答案。

第4题:

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 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 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 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


正确答案: 银行的拒付是有道理的。
本案中,信用证条款规定:“一俟开证申请人收到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后,我行立即付款。”
该条款改变了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性质,使本信用证下开证行付款的前提条件不是“单单一致、单证一致”,而是开证申请人收到单证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后,只要开证申请人不承兑,开证行就可以此为由拒付。
因此,银行的拒绝付款是有道理的

第5题:

某公司进口一批钢材,分两批装运,不可撤销即期L/C,每批分别由中行开立一份L/C,第一批货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交单议付,我方审单后向议付行偿付货款,我在收到第一批货后,发现货品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L/C项下的单据拒付,但遭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试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开证行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因为,信用证的特点是银行信用,是自足的文件,是单据买卖,银行对付款的唯一依据是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而与货物和合同无关。本案中,我方审单后已向银行作了偿付,说明单据本身并无问题,因而,以货品与合同不符要求拒付是无道理的。

第6题:

我某纺织品贸易公司与英国外商订立了一个出口T恤的合同,规定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条件为不可撤消信用证。对方按约开来限定通知行议付的信用证。对方开来信用证,经审核无误,第一批货物装运,我出口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通知银行交单议付,经审单认可后向出口公司议付了货款,接着,开证行也向议付行作了偿付。我公司正准备发运第二批货物时,我通知行突然接到开证行电传,声称申请人收到第一批货物时,发现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拒付第二批货物的货款。如果发运不再议付该款项。我通知行在与出口公司联系后,立即回电拒绝。试分析我通知行这样做是否合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只凭单据,不问货物即它只审查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UPC600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有关各方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
在本案中,我方只要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并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责任,进口人也应接受单据并向开证行付款赎单。如果进口人付款后发现货物的问题,则可凭单据向有关责任方提出赔偿请求,与银行无关。

第7题: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凭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支付方式向某外商出售货物一批。该商按合同规定开来的信用证经我方审核无误。我出口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开往目的港的海轮,并在装运前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但装船完毕不久,海轮起火爆炸沉没,该批货物全部灭失。外商闻讯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你认为我出口公司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买方要求不合理。根据《2000年通则》对于CIF的解释,在CIF条件下,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界限是在装运港的船舷,即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一旦货物越过了装运港的船舷则风险由买方承担。此票货物起火时已是装运完毕,拿到提单即表示在运输途中,不管实际船只有没有出港,都是越过装运港船舷之后了,这种风险由买方承担。另外,象征性交货下卖方凭符合要求的单据收取货款,买方凭符合要求的单据支取货款。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此信用证的议付完全符合惯例,因此进口方无权追索货款。

第8题:

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化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对该外国公司议付货款,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拒绝是否有道理,


参考答案:开证行拒付有理。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2条和第9条的规定,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表面相符,开证行应承担对受益人的付款责任。因此,本案中,进口方应直接与出口方交涉。

第9题:

中国甲公司从比利时乙公司进口一批建筑材料,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货物分两批装运,信用证由中国银行分两次开出。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议付了货款,开证行也作了偿付。甲公司在收到了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为此,下列叙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 A、开证行可以货物质量不符为由而拒绝付款
  • B、只要单证一致开证行必须付款,货物质量与开证行无关
  • C、因为第一批货物质量有瑕疵,所以甲公司有理由拒收第二批货物
  • D、只有第一批货物有质量瑕疵,并不构成解除整个合同

正确答案:B,D

第10题:

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问: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为宜?


正确答案: 银行的拒付是有道理的。本案中,信用证条款规定:“一俟开证申请人收到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后,我行立即付款。”该条款改变了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性质,使本信用证下开证行付款的前提条件不是“单单一致、单证一致”,而是开证申请人收到单证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后,只要开证申请人不承兑,开证行就可以此为由拒付。因此,银行的拒绝付款是有道理的。2)我方的失误在于收到信用证后,对我方银行提出的问题没有引起注意,过于相信老顾客的资信,导致了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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