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对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应当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
第2题:
简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任期?
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都为5年。
其职权是:
1.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同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2.地方性法规制定权。
3.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
4.人事任免权。
5.监督权。
6.其他职权。
第3题: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A各专门委员会
B本级人民政府
C主席团
D常务委员会
第4题: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简述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简答题)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8题: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第9题:
第10题:
不属于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