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存在下列(  )情形时,中国证监会可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

题目
单选题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存在下列(  )情形时,中国证监会可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一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与注册申请有关的文件等监管措施。Ⅰ.保荐人制作的文件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要求Ⅱ.证券服务机构擅自改动申请文件Ⅲ.上市公司文件披露的内容表述不清,逻辑混乱,严重影响阅读理解Ⅳ.保荐人对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披露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资料存在相互矛盾
A

Ⅰ、Ⅱ、Ⅳ

B

Ⅲ、Ⅴ

C

Ⅰ、Ⅱ、Ⅲ

D

Ⅰ、Ⅱ、Ⅲ、Ⅳ、Ⅴ

E

Ⅱ、Ⅲ、Ⅳ、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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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5月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相关的要求。

A:《证券法》
B:《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C:《公司法》
D:《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试行办法》

答案:B
解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5月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相关的要求。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第2题: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 )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
Ⅰ.责令改正Ⅱ.监管谈话
Ⅲ.出具警示函Ⅳ.责令公开说明

A: Ⅰ. Ⅱ. Ⅲ.
B: Ⅰ. Ⅱ. Ⅳ
C: Ⅱ. Ⅲ. Ⅳ
D: Ⅰ. Ⅱ. Ⅲ. Ⅳ

答案:D
解析: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37条的规定,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
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人措施,
并记人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3题:

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5月6日发布的( ),对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作出了规定。

A、《证券法》

B、《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C、《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试行办法》

D、《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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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的措施不包括( )。

A: 责令改正
B: 监管谈话
C: 出具警示函
D: 移送司法机关

答案:D
解析: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37条的规定,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
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5题:

( )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①发行人
②证券公司
③证券服务机构
④投资者

A.①②④
B.①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答案:B
解析:
考查《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①②③④都正确。

第6题:

证券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中违反规定的,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予以制止,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视具体情形,依法采取()等监管措施。

A:警示
B:公开警示
C:记过
D:责令处分有关责任人员

答案:A,B,D
解析:
除ABD三项外,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管措施还包括:撤销融资融券业务许可等;责令停止有关分支机构的融资融券业务活动。

第7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可采取的措施有( )。
Ⅰ.责令改正
Ⅱ.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Ⅲ.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该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Ⅳ.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A.Ⅰ、Ⅲ
B.Ⅲ、Ⅳ
C.Ⅰ、Ⅳ
D.Ⅰ、Ⅱ

答案:A
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8题:

上市公司的股东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包括()。

A:监管谈话
B:罚款
C:出具警示函
D:责令改正

答案:A,C,D
解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59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①责令改正;②监管谈话;③出具警示函;④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⑤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⑥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第9题: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
①责令改正
②监管谈话
③出具警示函
④责令公开说明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答案:D
解析: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人措施,并记人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0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列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法律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①责令改正
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③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该违法的,给予市场禁入处罚
④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A.②④
B.①②
C.③④
D.①④

答案:B
解析:
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述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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