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各选项相互独立,下列关于信息披露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甲公司和乙公司是控

题目
单选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各选项相互独立,下列关于信息披露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甲公司和乙公司是控制关系,甲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15%股权,乙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该上市公司10%股份,则乙公司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Ⅱ.张某为甲公司董事,甲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18%股权,张某通过二级市场收购该上市公司4%股权,则张某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Ⅲ.甲公司和乙公司无关联关系,甲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19%股权,现乙公司收购该上市公司2%股权,乙公司购买该上市公司股权时向甲公司借款300万元,则乙公司无需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Ⅳ.李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某上市公司25%股份并且为第一大股东,其承诺3年内放弃该上市公司表决权,则李某需要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Ⅴ.甲公司因国有股行政划转,取得某上市公司25%股份,甲公司需要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无需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
A

Ⅰ、Ⅱ、Ⅲ

B

Ⅱ、Ⅳ、Ⅴ

C

Ⅰ、Ⅱ、Ⅳ、Ⅴ

D

Ⅱ、Ⅲ、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17条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但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因继承取得股份的除外。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至少3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可免于聘请财务顾问
根据第83条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②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③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④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⑥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⑦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⑧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⑨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⑩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⑪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⑫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
Ⅰ项,甲公司和乙公司符合“投资者之前有股权控制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其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合并计算,合并为25%,属于20%~30%范围,因此乙公司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Ⅱ项,张某和甲公司符合“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构成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应合并计算,合并为22%,属于20%~30%范围,因此张某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Ⅲ项,甲公司和乙公司符合“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构成一致行动人,其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合并计算,合并为21%,属于20%~30%范围,因此乙公司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Ⅳ项,李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上市公司25%股份并为第一大股东,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例外情形;当其承诺至少3年放弃行使相关表决权时,可以豁免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
Ⅴ项,甲公司因国有股行政划转,取得上市公司25%股份,则甲公司需要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不存在例外情形;在此种变动方式下,无论甲是否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均无需聘请财务顾问。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上市公司;甲公司为了开拓业务需要,欲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对乙公司进行收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已发行股票的25%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B.甲公司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中的事项

C.甲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可以撤回其收购要约

D.甲公司持有乙公司5%的发行股份时,应向证监会做出书面报告


正确答案:D
【考点】要约收购
【解析】《证券法》第88条第1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故A错误。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故BC不正确。第86条第1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故D项正确

第2题:

2006年6月,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对原( )进行了修订,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A.《上市公司股东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B.《关于要约收购涉及的被收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C.《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D.《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确答案:C
考点: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概念。见教材第十一章第二节,P412。

第3题: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董事会职权的有( )。

A.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方案

B.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C.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D.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正确答案:ACD
解析: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4题:

A为一家上市公司,2015年拟收购甲、乙、丙、丁、戊五家公司股权,购买时甲、乙、丙、丁、戊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以及交易价格和A公司2014年相应指标的数据如表6-3-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有( )。



Ⅰ.对甲的收购
Ⅱ.对乙的收购
Ⅲ.对丙的收购
Ⅳ.对丁的收购
Ⅴ.对戊的收购

A:Ⅱ、Ⅲ
B:Ⅰ、Ⅳ
C:Ⅰ、Ⅲ、Ⅳ
D:Ⅰ、Ⅳ、Ⅴ
E:Ⅲ、Ⅳ、Ⅴ

答案:D
解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12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①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②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1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③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Ⅰ项,对甲公司收购,总资产指标为:max{0.9,1.1}÷2=55%>50%,符合标准。Ⅱ项,对乙的收购,0.49÷1=49%<50%,不符合标准(收入无孰高,不能用0.50÷1计算)。Ⅲ项,对丙的收购,max{0.49,0.50}÷1=50%,但净资产未超过5000万元,不符合标准。Ⅳ项,对丁的收购,max{10×10%,0.90}÷2=50%,符合标准。Ⅴ项,对戊的收购,max{0.51,0.5}÷1=51%>50%,且净资产为5100万元,超过5000万元,符合标准。(注意,Ⅴ项计算中,不能用0.51×80%与50%孰高去计算。80%为取得控制权,不需要计算比例。)

第5题:

甲上市公司正在与乙公司商谈合并事项。下列关于甲公司信息披露的表述正确的有( )。
Ⅰ.当甲公司派人对乙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合并价格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Ⅱ.当市场出现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的传闻,并导致甲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Ⅲ.当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并协议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Ⅳ.甲公司与乙公司谈判之前相关消息已泄露,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A:I
B: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Ⅳ
E:Ⅰ、Ⅲ、Ⅳ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第2款第9项规定,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第31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①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②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③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①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②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③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第6题:

上市公司甲欲强制收购上市公司乙。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在持有乙公司已发行股票达35%之后,始向乙公司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B.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90日

C.甲公司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D.在收购期限内,甲公司将乙公司股票部分卖出


正确答案:C

第7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上市公司,甲公司为了开拓业务需要,欲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对乙公司进行收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已发行股票的25%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B:甲公司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中的事项
C:甲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可以撤回其收购要约
D:甲公司持有乙公司5%的发行股份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证监会做出书面报告

答案:D
解析:
【考点】要约收购。详解:《证券法》第88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故A项错误。该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故B项错误。收购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不存在撤回的可能,因此,C项不正确。该法第86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故D项正确。

第8题:

甲上市公司正在与乙公司谈合并事项。下列关于甲公司信息披露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一旦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始谈判,甲公司就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B.当市场出现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的传闻,并导致甲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C.当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并协议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D.当甲公司派人对乙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合并价格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正确答案:BC
解析: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重点):(1)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3)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在上述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1)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2)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3)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第9题:

以下情形中,可认定为上市公司收购方的一致行动人的有( )。
Ⅰ.某上市公司股东甲和乙,乙为甲公司的董事,甲与乙为一致行为人
Ⅱ.为上市公司某自然人股东收购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非银行法人
Ⅲ.持有上市公司股东甲35%股权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持有上市公司1%的股份
Ⅳ.持有上市公司股东乙35%股权的法人单位,对乙有重大影响
Ⅴ.投资者甲与乙存在合伙关系

A:Ⅱ、Ⅳ
B:Ⅱ、Ⅲ、Ⅳ
C:Ⅰ、Ⅱ、Ⅳ、Ⅴ
D:Ⅰ、Ⅱ、Ⅲ、Ⅳ、Ⅴ

答案:D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83条第2款规定,Ⅰ项,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Ⅱ项,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Ⅲ项,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Ⅳ项,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Ⅴ项,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的,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10题:

A为一家上市公司,2015年拟收购甲、乙、丙、丁、戊五家公司股权,购买时甲、乙、丙、丁、戊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以及交易价格和A公司2014年相应指标的数据如下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有(  )
单位:亿元


A.对甲的收购
B.对乙的收购
C.对丙的收购
D.对丁的收购
E.对戊的收购

答案:A,D,E
解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本题A,对甲公司收购,总资产指标max(0.9,1.1)÷2≥50%,符合标准;B,对乙的收购,0.49÷1<50%,不符合标准(收入无孰高,不能用0.50÷1计算)。C,对丙的收购,max(0.49,0.50)÷1≥50%,但净资产未超过5000万,不符合标准。D,对丁的收购,max(10×10%,0.90)÷2≥50%,符合标准。E,对戊的收购max(0.51,0.5)÷1950%,且净资产为5100万,超过5000万,符合标准。(注意,E选项计算中,不能用0.51×80%与0.5孰高去计算,80%为取得控制权,不需要计算比例)。@##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