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过程中,下列与财务顾问相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9年11月真题]

题目
单选题
在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过程中,下列与财务顾问相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9年11月真题]
A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无需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B

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日内,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公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C

收购人在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可提供财务顾问出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书面承诺证明其具备履约能力

D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

E

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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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
D.同意接收收购要约的股东,在收购期限内不能反悔

答案:A,C
解析:
根据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第2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方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投资者可以采取协议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B.投资者可以采取竞价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C.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D.投资者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答案:B
解析: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第3题:

关于要约收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要约收购分为全面要约收购与部分要约收购 B.全面要约收购只是收购公司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C.部分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D.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只能采取要约方式进行,投资者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外公开求购上市公司的股份


正确答案:AB
考点:熟悉要约收购规则、协议收购规则以及间接收购规则。见教材第十一章第二节,P419。

第4题:

关于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活动尽职调查工作,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后10日内未能发出要约的,财务顾问应当督促
B:财务顾问需关注收购完成后剩余中小股东的保护机制是否适当
C:收购人财务顾问应当关注收购人的资金来源和承诺及履行承诺的能力
D:财务顾问可为同个收购人的两次收购建立一套工作档案

答案:B,C
解析:
ABC三项,涉及对上市公司进行要约收购的,收购人的财务顾问应当关注要约收购的目的、收购人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履约能力、是否将导致公司退市、对收购完成后剩余中小股东的保护机制是否适当等事项,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15日内未能发出要约的,财务顾问应当督促收购人立即公告未能如期发出要约的原因及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D项,财务顾问应当建立并购重组工作档案和工作底稿制度,为每一项目建立独立的工作档案。

第5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6年9月真题]
Ⅰ.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是部分要约
Ⅱ.收购人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Ⅲ.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Ⅳ.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作出公告后至收购期限届满前,不得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Ⅴ.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A.Ⅰ、Ⅱ、Ⅲ、Ⅳ
B.Ⅱ、Ⅳ、Ⅴ
C.Ⅱ、Ⅲ、Ⅴ
D.Ⅰ、Ⅱ、Ⅲ

答案:C
解析:

第6题:

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6月真题]

A: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B:收购人2011年11月上报要约收购报告书,2012年1月发布取消收购的公告,收购人2012年12月可以收购同一公司
C:部分要约是向部分股东发出的收购其部分股份的要约
D:自愿全面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30%

答案:A
解析:
A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42条第2款规定,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B项,第31条第2款规定,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C项,第23条规定,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简称部分要约)。D项,第25条规定,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23条、第24条、第47条、第56条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7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列关于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5月真题]

A.收购人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B.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2个月
C.在要约收购期间,被要约收购公司董事、监事不得辞职
D.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答案:A
解析:

第8题:

下列关于收购要约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通过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收购的,应当发出收购要约

B.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C.收购要约应当予以公告

D.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收购人可以撤回其收购要约


正确答案:ABC

第9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要约的陈述,错误的有()。

A:在收购要约期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可以撤回收购要约
B: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内,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收购人可以撤回收购要约
C: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D:在出现竞争要约时,收购人可以撤回收购要约

答案:A,B
解析:
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期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的条件,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第10题:

在公司收购过程中,收购方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提供的服务包括()。

A:商议收购条款
B:寻找目标公司
C:提出收购建议
D:帮助准备要约文件

答案:A,B,C,D
解析:
财务顾问为收购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①寻找目标公司。营收购公司寻找合适的目标公司,并从收购公司的战略和其他方面评估目标公司。②提出收购建议提出具体的收购建议,包括收购策略、收购价格与其他条件、收购时间表和相关的财务安排。③商议收购条款。与目标公司的董事或大股东接洽,并商议收购条件。④其他服务。帮助准备要约文件、股东通知和收购公告,确保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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