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中,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的下列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  )。[2015年11月真题]Ⅰ.利用公司资源

题目
单选题
要约收购中,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的下列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  )。[2015年11月真题]Ⅰ.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Ⅱ.经股东大会同意,对外投资新项目Ⅲ.建议股东不接受收购方的要约Ⅳ.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Ⅴ.经股东大会同意,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辞职
A

Ⅰ、Ⅱ

B

Ⅱ、Ⅲ

C

Ⅱ、Ⅲ、Ⅳ

D

Ⅱ、Ⅳ、Ⅴ

E

Ⅲ、Ⅳ、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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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采取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下列行为中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是( )

A.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公司声明撤销其收购要约

B.在收购期限内,走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C.向被收购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开出特别收购条件

D.在收购行为完成之后的第十三月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正确答案:D
本题考点是上市公司股份的要约收购。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因此,本题中A选项错误。第93条规定: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开工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因此,选项B错误,而选项D是正确的。《证券法》第92条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因此,选项C的差别待遇也是错误的。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2题:

要约收购中,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的下列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 )。
Ⅰ.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
Ⅱ.经股东大会同意,对外投资新项目
Ⅲ.建议股东不接受收购方的要约
Ⅳ.聘请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Ⅴ.经股东大会同意,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辞职

A:Ⅰ、Ⅱ
B:Ⅱ、Ⅲ
C:Ⅱ、Ⅲ、Ⅳ
D:Ⅱ、Ⅳ、Ⅴ
E:Ⅲ、Ⅳ、Ⅴ

答案:C
解析:
Ⅰ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8条第2款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得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Ⅱ项,第33条规定,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Ⅲ、Ⅳ两项,第32条第1款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业意见。V项,第34条规定,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第3题:

采取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下列行为中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是( )。 A.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公开声明撤销其收购要约 B.在收购期限内,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C.向被收购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开出特别收购条件 D.在收购行为完成之后的第13个月,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上市公司收购制度。《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第92条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第93条规定:“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选项ABC错误。《证券法》第98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故选项D正确。

第4题:

下列关于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 )。

Ⅰ.收购人最近3年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Ⅱ.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Ⅲ.发出收购要约的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年内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Ⅳ.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取消收购计划的申请及原因说明,并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Ⅴ.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A、Ⅱ,Ⅲ
B、Ⅰ,Ⅱ,Ⅲ
C、Ⅰ,Ⅲ,Ⅳ
D、Ⅱ,Ⅳ,Ⅴ

答案:B
解析:
B
ⅠⅡⅤ三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①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②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③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④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Ⅲ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的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年内不得收购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不受理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交的申报文件。Ⅳ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取消收购计划的申请及原因说明,并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第5题:

(2009年)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
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
D.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答案:A,C,D
解析:
选项B: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第6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
D.同意接收收购要约的股东,在收购期限内不能反悔

答案:A,C
解析:
根据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第7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人权利义务的表述中,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C.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除非出现竞争要约
D.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收购。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因此A选项的说法是不符合规定的。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B选项的说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第8题:

下列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表述,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是( )。

A.被收购公司不得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24个月内不得转让

C.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D.收购期限届满,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定。(1)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2)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批准并公告可以变更收购要约;(3)收购期限届满,只有当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而被终止上市交易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才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第9题:

要约收购中,以下关于被收购方董事会的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
Ⅱ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一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盈利项目
Ⅲ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辞职
Ⅳ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

A.Ⅰ、Ⅲ、Ⅳ
B.Ⅰ、Ⅱ、
C.Ⅰ、Ⅱ、Ⅲ、
D.Ⅱ、Ⅲ、Ⅳ

答案:B
解析: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义务如下:(1)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得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2)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3)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4)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

第10题:

要约收购中,董事会的下列行为符合规定的有()。
Ⅰ.董事会向股东提出不接受要约条件的建议
Ⅱ.董事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Ⅲ.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
Ⅳ.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外进行投资,取得重大收益,对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A、Ⅰ、Ⅱ
B、Ⅰ、Ⅱ、Ⅲ
C、Ⅰ、Ⅱ、Ⅳ
D、Ⅱ、Ⅳ

答案:A
解析:
Ⅰ、Ⅱ两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32条第1款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日内,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公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Ⅲ项,第8条第2款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得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Ⅳ项,第33条规定,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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