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最近1年价格稳定,股东合法持有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股权,可以作为支付手段
境外公司现任总经理于2014年3月受到监管机构处罚,境外公司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
境外公司在柜台交易市场上市,最近1年价格稳定,可通过增发股权作为支付手段
境外公司以某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股权作为支付手段,该股权质押解除工作正在办理中
第1题:
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自营业执照领发之日起( )内,如果境内公司没有完成其股权变更手续,则加注的批准证书和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14个月
第2题:
第3题:
不属于外商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企业的是( )。 A.以货币现金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 B.以货币现金认购境内公司增资股权 C.以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股东股权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 D.以货币现金购买境内公司资产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根据有关规定,外国投资者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所涉及的境内外公司的股权,下列各项中,符合条件的有( )。
A.股份公司成立1年内,发起人持有的股份
B.发生质押的股票
C.境外公司的股权应在境外公开合法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D.境外公司的股权最近1年交易价格稳定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