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论述社会主义法对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题目
问答题
论述社会主义法对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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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论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正确答案:

第2题:

简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答案:
解析:
[解析]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法对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
(2)法通过确认并保障正义标准的实现,协调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3)法可以为诚信友爱的实现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4)法为激发主体的活力创造制度条件;
(5)法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6)法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为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

第3题: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决定》将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摆在了构建和谐社会中非常突出和重要的位置。()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4题:

请联系实际,论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保障作用。


答案:
解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只有依照法律规范来治理社会,人们和政府的行为才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社会才会有和谐的基础。作为法治社会最主要的规则,法律是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法律规范的这些特征使得法律成为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和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主要体现在: (1)法治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立法方面。有法可依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有了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保障,才能更好地引导、规范和约束公民和政府的行为,使之依法办事,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健康的制度环境。 (2)法治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执法方面。法治强调对内公权力的合理监督以保障社会公众的权利,这就要求建立服务型政府,严格依法行政,有助于贯彻以保障人权为核心的法治原则和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法治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司法方面。公正高效的司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司法往往被视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公正独立的司法体制,有助于真正形成公平和公正的社会环境,使社会各阶层人民群众各得其所,和谐相处,最终实现社会安定。 (4)法治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守法方面。社会成员遵纪守法,政府依法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守法意识和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条件。 (5)法治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法律监督方面。法律监督可以通过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法治环节的作用保障和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第5题:

论述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答案:
解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和谐社会绝不会自发地生成,也不会自然地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借助于法律制度的推动与保障。如果法律制度完善而且合理,社会成员就可能和睦相处,社会关系就可能和谐顺畅。反之,如果法律制度欠缺失当,社会成员之间则必然冲突频发,社会关系必然扭曲动荡。因此,法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重心,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关键作用。
法对和谐社会的保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法治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立法方面。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首要要求,也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有了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保障,才能更好地引导、规范和约束公民和政府的行为,使之依法办事,循章而为,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基础。其次,法治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体现在司法方面。公正、高效的司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司法往往被视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社会公正则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只有建立一个公正、高效的司法体制,真正形成公平和公正的社会环境,各个社会阶层人民群众才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社会安定才能实现。第三,法治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体现在守法方面。社会成员遵纪守法,政府严格依法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守法意识和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条件。最后,法治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还体现在法律监督方面。法律监督可以通过对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的作用来间接保障和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第6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

A.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B.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方针

C.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动力

D.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保证


正确答案:A

第7题:

(2010年真题)联系实际,论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保障作用。


答案:
解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和保障。
社会主义法对和谐社会的保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立法方面。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首要要求,也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有了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保障,才能更好地引导、规范和约束公民和政府的行为,使之依法办事,循章而为,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基础。(2)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体现在司法和执法方面。公正、高效的司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司法往往被视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只有建立一个公正、高效的司法体制,真正形成公平和公正的社会环境,各个社会阶层人民群众才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才能实现社会安定。同样,执法的公正、高效也是当然要求。(3)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体现在守法方面。社会成员遵纪守法,政府严格依法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守法意识和政府依法行政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条件。(4)法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还体现在法律监督方面。法律监督可以通过对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的作用来间接保障和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第8题:

试论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正确答案:
(1)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建设的思想内容要点概括如-:一是资本主义创造的文明成果虽然超过了以往一切社会,但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而产生了各种问题和弊端,只有用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二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社会真正实现和谐的“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三是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生产资料社会占有,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人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社会和谐程度才能大大提高。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深刻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出它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概括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这就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些重要原则高屋建瓴、求真务实,为我们在实践中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所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第9题:

论述法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答案:
解析:
(1)和谐社会是理性法律制度的构建实现社会和谐,应当确立理性的法律调整机制。理性的法律调整机制,就是以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为基石的法律调整机制。它首先意味着有法律调整机制赖以存在的法律制度。近代以来,法律已经成为社会调整的主要手段,可以说,无法律则无和谐社会。但对社会的制度性调整,除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政策等正式制度外,道德和习惯等非正式制度,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社会强制来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虽然这种非正式制度的调整方式,没有像国家强制力那样有力,但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同样是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对社会调整的有效性基础,存在于社会,存在于非正式制度调整的机制中。和谐社会是制度理性调整的产物,法律调整是主要手段,但却不能忘记非正式制度的协同和补充作用。 和谐社会的构建重在制度的改造和重建。这意味着社会重构、个人重塑、个人与社会关系的重建,只有依靠理性法律制度对社会关系的调整,确立实质法治,才能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所谓实质法治,是指整个社会、一切人和组织都服从和遵守体现社会主义的理性法律统治。这样的社会,理性、社会正义和法律统治,是法治的精神和实质。三者的有机联系体现为新阶段科学的法治精神。
(2)创新法律调整社会机制,保障社会和谐
稳定与发展的关系是改革开放、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经济高速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是社会安定的关键因素,处理不好有碍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尽管解决社会矛盾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有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等,但依靠法律来协调利益、排除纠纷、维护秩序是主要的手段。具体要求:1)确立新思维、创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体现社会正义的法律调整社会机制;3)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完善社会管理,建立健全整合平衡机制,逐步形成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新型社会管理模式;4)完善利益调控的法律机制,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维护社会秩序良好,推进和谐社会构建。

第10题:

简述社会福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①社会福利能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各种需要。
②社会福利能促进社会公平。
③社会福利能缓解初次分配领域的矛盾,保持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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