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家参股的贸易公司会计科长李某,将本公司分配给他本人使用的公务小轿车一辆,私自过户到自己名下,占为已有,应定职务侵占罪

题目
单选题
某国家参股的贸易公司会计科长李某,将本公司分配给他本人使用的公务小轿车一辆,私自过户到自己名下,占为已有,应定职务侵占罪。因为李某(  )。[2000年真题]
A

系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

B

系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

C

系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D

不是国有企业委派到该公司的本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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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

A.正确,甲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以进奖出款”占为己有,应定职务侵占罪

B.不正确,甲主体资格虽然与职务侵占罪的要求相符合,但侵犯的对象不是本单位财物,因此不应定职务侵占罪

C.不正确,甲的主体资格不属于公司、企业人员,所占有的也不是本单位的财物,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D.正确,因为甲非法将自己保管的公款“以进奖出款”占为己有,拒不返还,应定职务侵占罪


正确答案:C

第2题:

张某与李某婚后以共有财产购买一套房屋,只登记在张某名下,张某未经李某同意,私自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王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李某得知后要求王某返还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张某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C、王某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D、李某可以要求王某返还房屋


正确答案:BC

第3题: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罪的是( )。

A.王某是出租车司机,将乘客遗失在他车上价值5000元的物品占为已有

B.刘某是某建筑公司一工地的材料工人,负责工地模板等物品的调拨,几次私自将公司的建筑模板卖给一个过路的车主,共卖了2万元

C.刘某是单位的保管员,一天他趁其他同事不注意的时候,将一个200元的录音机拿回家给儿子用

D.赵某是一大钢铁公司的会计师,为了增加公司的利润私自做假账,使公司偷税高达200万余元


正确答案:B
选项A中王某占有的并非“本单位财物”;C项中刘某占有的是一个200元的收音机,不符合定义中“数额较大的行为”的条件;D项中赵某则是为了增加公司的利润而不是“占为己有”,只有B项中刘某的行为符合定义。

第4题: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下列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罪的是:

A. 张某是名乘警,他将乘客遗失在列车上价值5000元的物品占为已有
B. 刘某是某工地的材料工人,负责工地物品的调拨,几次私自将公司的建筑材料卖给别人,共卖了2万元
C. 刘某是单位的保管员,一天他趁其他同事不注意的时候,将一个200元的收音机拿回家给儿子用
D. 赵某是一跨国公司的会计师,私自作假账,使公司偷税高达200万余元

答案:B
解析:
A项不能突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C项数额太小。D项不是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故答案为B。

第5题: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罪的是:

A.张某是名乘警,他将乘客遗失在列车上价值5000元的物品占为己有

B.刘某是某工地的材料工人,负责工地物品的调拨,几次私自将公司的建筑材料卖给别人,共卖了2万元

C.刘某是单位的保管员,一天他趁其他同事不注意的时候,将一个200元的收音机拿回家给儿子用

D.赵某是一跨国公司的会计师,私自作假账,使公司偷税高达200万余元


正确答案:B
[答案] B[解析]职务侵占罪的定义要点是: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②本单位的财务;③据为己有;④数额巨大。A项不符合②;C项不符合④;D项不符合③;B项符合定义。

第6题:

王某将李某打成重伤,发现李某丧失知觉后,临时起意拿走了李某的钱包,钱包里有3000元现金,王某将其占为己有。关于王某取财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侵占罪

B.构成盗窃罪

C.构成抢夺罪

D.构成抢劫罪


【答案】B。解析:王某起初只有殴打李某的故意而没有拿赵某钱包的故意,王某将李某打伤使其失去知觉并不是为了取得李某的财物,并不构成抢劫罪,所以D项是错误的。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显然网某拿走钱包的行为不符合抢夺罪的定义,所以C项也是错误的。对于剩余的两个答案A和B,就要区分李某丧失知觉后,钱包归谁占有。王某在李某失去知觉后,临时起意拿走财物的时候,钱包还是由李某占有的,所以应该认定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理论,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第7题: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罪的是( )。

A.王某是出租车司机,将乘客遗失在他车上价值5000元的物品占为已有

B.刘某是某建筑公司一工地的材料工人,负责工地模板等物品的调拨,几次私自将公司的建筑模板卖给一个过路的车主,共卖了2万元

C.刘某是单位的保管员,一天他趁其他同事不注意的时候,将一个200元的录音机拿回家给儿子用

D.赵某是一大钢铁公司的会计师,为了增加公司的利润私自做假账,使公司偷税高达200万余元


正确答案:B

第8题:

张某出于报复动机将赵某打成重伤,发现赵某丧失知觉后,临时起意拿走了赵某的钱包,钱包里有l万元现金,张某将其占为已有。张某的取财行为构成( )。

A.抢劫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侵占罪


正确答案:C
本题中,张某起初只有殴打赵某的故意而没有拿赵某钱包的故意,张某将赵某打伤使其失去知觉并不是为了取得赵某的财物,并不构成抢劫罪,所以A项是错误的。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显然张某拿走赵某钱包的行为不符合抢夺罪的定义,所以B项也是错误的。对于剩余的两个答案C和D,就要区分赵某丧失知觉后,钱包归谁占有。张某在赵某失去知觉后,临时起意拿走财物的时候,钱包还是由赵某占有的,所以应该认定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理论,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C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第9题: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下列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罪的是( )。

A.张某是名乘警,他将乘客遗失在列车上价值5000元的物品占为已有

B.刘某是某工地的材料工人,负责工地物品的调拨,几次私自将公司的建筑材料卖给别人,共卖了2万元

C.刘某是单位的保管员,一天他趁其他同事不注意的时候,将一个200元的收音机拿回家给儿子用

D.赵某是一跨国公司的会计师,私自作假账,使公司偷税高达200万余元


正确答案:B
A项中乘客遗失的物品非本单位物品;C项涉及金额不大,不符合“数额较大”这个特征;D项不符合“占为己有”这个特征。故选B。

第10题:

在某国家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蒋某是受国有公司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周某是该公司管理财务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蒋某、周某相互勾结,分别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共同将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高达数10万元。其中,周某不仅是主谋,而且直接实施窃取行为,蒋某予以协助。蒋某和周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蒋某构成贪污罪,周某构成职务侵占罪
B:侵占罪
C:职务侵占罪
D:贪污罪

答案:C
解析:
【考点】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详解:关于共同犯罪中行为人分别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据为己有行为的定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本题中,周某是主谋且直接实施窃取行为,蒋某予以协助,所以周某是主犯,蒋某是从犯,周某因为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侵吞单位财物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所以蒋某、周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共犯。因此,AB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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