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____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A.十
B.八
C.五
D.三
第2题:
第3题:
根据《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逾期仍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4题: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施行后,()同时废止。
第5题:
下列法规哪些是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法规()。
第6题:
违反《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超生的,按“一票否决”要求,应当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党员的开除党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按规定程序予以罢免。()
第7题:
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A2;
B5;
C8
第8题:
不符合法律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怎样计征社会抚养费?
(1)不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2)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3)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4)符合再生育的特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5)不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
不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9题:
对违反《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规定基数的多少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10题:
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其他不再给予任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