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16—1号宗地与15号宗地及32号宗地合并,则合并后的宗地号为()。A 16—2B 16—1—1C 15—1D 32—1

题目
单选题
16—1号宗地与15号宗地及32号宗地合并,则合并后的宗地号为()。
A

16—2

B

16—1—1

C

15—1

D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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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编号为2、3、4和5号的宗地的一部分合并成一宗时,合并后的宗地编号为(  )。

A.2-1
B.3-1
C.4-1
D.5

答案:A
解析:
编号为2、3、4和5号的宗地的一部分合并成一宗,合并后的宗地编号为2-1,2、3、4和5号剩余部分宗地相应变为2-2、3-1、4-1、5-1。

第2题:

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如果1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宗地,则编号为(  )。

A.18-2
B.18-4,18-5
C.18-1
D.18-3

答案:B
解析:
分割后的各宗地,以原编号加支号顺序排列。如: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1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块宗地,则编号为18-4,18-5。

第3题:

14-2号宗地与6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A);如14-2号宗地与21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

A、14—3

B、15—1

C、6—1

D、7

E、21—1


参考答案:C

第4题:

下列关于宗地图及施测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宗地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记录
B.宗地图是以宗地为单位编绘的地籍图
C.宗地图图幅通常都是16开的
D.宗地图图幅一般是固定的,比例尺一般也是固定的
E.宗地图的内容也应突出地籍要素

答案:A,B,E
解析:
宗地图图幅规格根据宗地的大小选取,一般为32开、16开、8开等。宗地图选用的比例尺可根据宗地大小选定,以能清楚地表示宗地情况为原则。

第5题:

编号为7.8.9的三块宗地合并后,新宗地号为()

A:7
B:7—1
C:9
D:9—1

答案:B
解析:
变更地籍调查时,无论宗地分割或合并,原地号一律不得再用。分割后的各宗地以原编号的支号顺序编列,数宗地合并后的宗地号以原宗地号中的最小宗地号加支号表示。

第6题:

6号宗地与4-2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4-3,如果14-2号宗地与21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  )。

A.14-2-1
B.21-1
C.14-3
D.14-21

答案:C
解析:
宗地分割或合并,原宗地号一律不得再用。分割后的各宗地,以原编号加支号顺序排列;数宗地合并后的宗地号,以原宗地号中的最小宗地号加支号表示。题中,14-2号宗地与21号宗地合并,最小宗地号为14,加支号即为14-3。

第7题:

下列关于宗地图及施测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宗地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记录
B:宗地图是以宗地为单位编绘的地籍图
C:宗地图图幅通常都是16开的
D:宗地图图幅一般是固定的,比例尺一般也是固定的
E:宗地图的内容也应突出地籍要素

答案:A,B,E
解析:
宗地图图幅规格根据宗地的大小选取,一般为32开、16开、8开等。宗地图选用的比例尺可根据宗地大小选定,以能清楚地表示宗地情况为原则。

第8题:

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如果1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宗地,则编号为(  )。

A.18-2
B.18-4,18-5
C.18-1
D.18-3

答案:B
解析:
分割后的各宗地,以原编号加支号顺序排列。如: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1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块宗地,则编号为18-4,18-5。

第9题:

宗地图图幅规格根据宗地的大小选取,一般采用()等。比例尺根据宗地的大小选定。

A:64开
B:40开
C:32开
D:16开
E:8开

答案:C,D,E
解析:
《地籍测绘规范》(CH5002-94)规定,宗地图图幅规格根据宗地的大小选取,一般采用32开、16开、8开等。比例尺根据宗地的大小选定。故选CDE。

第10题:

编号为6的宗地分割为6-1、6-2两块宗地,其中,6-2号宗地再次分割为三宗地,则其中编号数字最小的宗地编号为()。

A:6-2-1
B:6-3-1
C:6-2
D:6-3

答案:D
解析:
《城填地籍调查规程》(TD1001-1993)4.5条款规定,无论宗地分割或合并,原宗地号一律不得再用。分割后的各宗地以原编号的支号顺序编列;数宗地合并后的宗地号以原宗地号中的最小宗地号加支号表示。如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分割后的编号分别为18-1、18-2、18-3;如1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宗地,则编号为18-4、18-5;如18-4号宗地与10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10-1,如18-5号宗地与25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18-6。故选D。(该规范已作废,现行版本的规范号为TD1001-2012,已不采用支号的编号形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