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欲开一饭店,想请厨师乙加盟,说:"你无需投资,店面、设备、资金都由我负责,你只负责厨房,利润分成你三我七。"乙欣然答应。饭店第一年盈利10万,二人合计后。决定用来扩大经营范围,开一家分号,于是未分成。翌年,饭店出现食物中毒事件,顾客索赔20万元,该责任()。A 应由甲全部承担B 应首先由甲承担,不足部分方可由乙承担C 甲承担14万元,乙承担6万元D 应由甲、乙二人连带承担

题目
单选题
甲欲开一饭店,想请厨师乙加盟,说:"你无需投资,店面、设备、资金都由我负责,你只负责厨房,利润分成你三我七。"乙欣然答应。饭店第一年盈利10万,二人合计后。决定用来扩大经营范围,开一家分号,于是未分成。翌年,饭店出现食物中毒事件,顾客索赔20万元,该责任()。
A

应由甲全部承担

B

应首先由甲承担,不足部分方可由乙承担

C

甲承担14万元,乙承担6万元

D

应由甲、乙二人连带承担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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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丙合伙经营药材,经营过程中三人以普通合伙企业的名义向李某借款3万元。后丙与甲、乙发生矛盾退伙,甲、乙连本带利退给丙3万元并与其约定丙与企业的关系从此一笔勾销。后甲、乙又吸收了丁入伙。但由于市场变化,合伙企业经营状况逐渐恶化,至次年已亏损6万元,所剩资金已不足偿债,李某向甲、乙催还余款。请问,对此债务,应由谁承担?( ) A.由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B.由甲、乙、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由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由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C
按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2款以及第53条之规定,入伙的新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人对退伙前合伙企业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虽然该案中的债务是在丁入伙之前借的,并且甲、乙已与丙约定其“与合伙企业的关系一笔勾销”,他们既然要审这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C正确。

第2题:

(2012年)甲欲开饭店,与高级厨师乙商量请其加盟,并说:“你无须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利润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乙应允。此后,甲以投资人的名义开了饭店,饭店的营业执照上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丙。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甲获利21万元,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经营期间发生中毒事件,顾客丁索赔70万元。根据规定,下列有关丁索赔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丁应向丙索赔
B.丁应首先向丙索赔,不足部分向乙索赔
C.丁应向甲索赔49万元,向乙索赔21万元
D.丁应向乙、丙共同索赔70万元
E.丁不能向乙索赔,因为乙与丁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答案:A,E
解析:
(1)由于是饭店经营期间发生的中毒事件,应以个人独资企业丙为侵权责任主体,受害人应向丙主张赔偿;(2)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其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本题案情交待的登记情况,丙的投资人为甲,因此,丙的财产不足清偿的,由甲承担补充责任;(3)乙“无须投资”,并非投资人,只是其劳动报酬与企业利润挂钩而已,乙应作为丙企业雇员对待,其职务行为引起的侵权责任并不由其直接对外承担,因此,乙与丁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第3题:

甲因外出而委托乙全面照看其6岁儿子丙。某日,丙将邻居一4岁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万元。这损失应由谁来承担?()

A.甲承担,如果乙有过错,乙负连带责任

B.甲承担,如果甲无力承担,由乙承担

C.甲承担,因甲是丙的父亲,乙不承担

D.乙承担,甲负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

第4题:

(2007年真题)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饭店,甲以门面房折价10万元出资,担任店长;乙出现金5万元,负责经营管理;丙以技术出资,作价3万元。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承担。该饭店经营两年后,欠丁6万元。对此债务(  )。

A.甲、乙、丙各承担2万元
B.按约定由乙全部承担
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由店长甲全部承担

答案:C
解析:
合伙组织的合伙人对外债务承担的原则是连带责任,对内是按份责任,并存在追偿权的问题,故选C项。

第5题:

甲欲开饭店,与高级厨师乙商量请其加盟,并说:“你无需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利润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乙应允。此后,甲以投资人的名义开了饭店,饭店的营业执照上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丙。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甲获利21万元,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经营期间发生中毒事件,顾客丁索赔70万元。根据有关法律,关于丁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丁应向丙索赔
B、丁应首先向丙索赔,不足部分向乙索赔
C、丁应向甲索赔49万元,向乙索赔21万元
D、丁应向乙、丙共同索赔70万元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6题:

甲欲开一饭店,想请厨师乙加盟,说:“你无需投资,店面、设备、资金都由我负责,你只负责厨房,利润分成你三我七。”乙欣然答应。饭店第一年盈利10万元,二人合计后,决定用来扩大经营范围,开一家分店,于是未分成。翌年,饭店出现食物中毒事件,顾客索赔20万元,该责任应由谁承担?

A.应由甲全部承担

B.应首先由甲承担,不足部分方可由乙承担

C.甲承担14万元,乙承担6万元

D.应由甲、乙二人连带承担


正确答案:D
[考点]合伙责任承担
[答案及解析] D。甲、乙因合伙而形成共有关系,应对合伙事务中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第7题:

甲欲开饭店,与高级厨师乙商量请其加盟,并说:“你无需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利润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乙应允。此后,甲以投资人的名义开了饭店,饭店的营业执照上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丙。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甲获利21万元,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经营期间发生中毒事件,顾客丁索赔70万元。根据有关法律,关于丁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丁应向丙索赔
B.丁应首先向丙索赔,不足部分向乙索赔
C.丁应向甲索赔49万元,向乙索赔21万元
D.丁应向乙、丙共同索赔70万元
E.丁不能向乙索赔,因为乙与丁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答案:A,E
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8题:

甲、乙二人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由二人轮流驾驶经营。在乙驾驶经营期间,因疏忽大意,将一行人撞伤,则( )。

A.应由乙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乙二人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C.应由乙负主要责任.甲负次要责任

D.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第9题:

甲、乙婚后开了一家便利店,由乙经营。2013年6月起二人分居,同年9月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的经营,2014年12月甲、乙离婚。不久,丙请求乙偿还到期欠款,乙拒绝。该债务应由(  )。

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乙承担全部责任
D.乙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B
解析:
便利店为甲、乙婚后所开,是夫妻共同财产。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经营,即用于共同经营活动需要。借款时甲、乙虽已分居,但是并未离婚,借款形成于甲、乙婚姻存续期间,因此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对此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对该债务,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10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饭店,甲以门面房折价10万元出资,担任店长;乙出现金5万元,负责经营管理;丙以技术出资,作价3万元。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承担。该饭店经营两年后,欠丁6万元。对此债务( )

A.甲、乙、丙各承担2万元
B.按约定由乙全部承担
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由店长甲全部承担

答案:C
解析:
《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根据上述法条可知,本题中当由甲、乙、丙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答案为C。本题中考查合伙债务连带责任问题,即对外每个人都需要承担合伙债务,而不能以合伙内部约定对抗外部债务承担;而对内则按照合伙约定或者协议,各自承担。本题中约定由乙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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