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下列由受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中,法律性质上属于新的要约的是()。A完全同意要约内容B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某些条款提出修改、补充C附有条件的承诺D受要约人另行提出新的条件E迟到送达的承诺

题目
多选题
下列由受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中,法律性质上属于新的要约的是()。
A

完全同意要约内容

B

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某些条款提出修改、补充

C

附有条件的承诺

D

受要约人另行提出新的条件

E

迟到送达的承诺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E
解析: 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某些条款提出修改、补充、部分同意,附有条件或者另行提出新的条件,以及迟到送达的承诺,都不被视为有效的承诺,而被称为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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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由受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中,法律性质上属于新的要约的是( )。

A.完全同意要约内容

B.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某些条款提出修改、补充

C.附有条件的承诺

D.受要约人另行提出新的条件

E.迟到送达的承诺


正确答案:BCDE
 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某些条款提出修改、补充、部分同意,附有条件或者另行提出新的条件,以及迟到送达的承诺,都不被视为有效的承诺,而被称为新要约。

第2题:

下列关于承诺的条件说法正确的是()

A、承诺必须针对要约进行

B、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答复

C、受要约人可以对要约中的某些条款提出实质性修改意见

D、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受要约人


参考答案:A,B,D

第3题:

下列承诺有效的是( )。

A.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

B.承诺已送达要约人,但要约人尚未知晓其内容

C.超出承诺期限作出的承诺,但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愿意接受该承诺

D.承诺因外界原因而延误到达,但要约人未作任何表示

E.承诺已发出尚未到达要约人,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


正确答案:BCDE

第4题:

根据《合同法》,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失效情形的有()。

A.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受要约人的承诺对要约内容做了实质性变更
C.要约中规定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受要约人承诺到达要约人后,要约人发出撤销要约的通知
E.发出承诺通知前,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

答案:A,B,C,E
解析:
考点:《合同法》主要内容。选项D错误,因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故在这种情况下,承诺都已经生效,谈不上要约失效的问题了。

第5题:

《合同法》规定,承诺撤回的条件是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 )到达要约人。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B: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C: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
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后

答案:C
解析:
2019版教材P48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法。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第6题:

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某些条款提出修改、补充、部分同意,附有条件或另行提出新的条件,以及迟到送达的承诺,被视为()。

A、要约

B、承诺

C、新要约

D、新承诺


参考答案:C

第7题:

属于要约失效的是( )。

A.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B.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修改
C.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进行承诺
E.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了要约撤回的通知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属于民法题目。
A、B、C、D项,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其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失效的原因有: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故正确,当选。
E项,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了要约撤回的通知属于要约撤回的条件。故错误,排除。

第8题:

我国合同法规定,撤销要约的条件是撤销要约的通知()

A.必须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的人

B.必须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C.必须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D.可以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后到达受要约人


参考答案:C

第9题:

关于迟到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有()

A、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一律视为新要约
B、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要约人仍可通知该承诺有效
C、非受要约人责任延误到达的承诺,仍是有效的承诺
D、非受要约人责任延误到达的承诺,要约人可以不接受该承诺
E、迟到承诺的法律效力与迟到承诺的原因无关

答案:B,C,D
解析:
超过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的承诺,按照迟到的原因不同,《合同法》对承诺的有效性作出了不同的区分:①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否则该超期的承诺视为新要约,对要约人不具备法律效力。②非受要约人责任原因延误到达的承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承诺期限。对于这种情况,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否则承诺有效。

第10题:

下列选项中,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

A、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B、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
C、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修改
E、受要约人的承诺送达要约人

答案:A,C,D
解析:
要约失效也即要约消灭,是指要约生效后,因特定事由而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要约和受要约人均不受其约束。要约失效的原因是:1)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为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本题B项属于要约未生效,E项属于合同成立;A、C、D正确。考点:考查要约失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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