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家公司协商一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为承租人,由其选定丙公司生产的机器设备一套,乙公司购买后交付甲公司使

题目
单选题
甲、乙、丙三家公司协商一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为承租人,由其选定丙公司生产的机器设备一套,乙公司购买后交付甲公司使用。在租赁期间,由于甲公司员工丁操作不当,机器设备致第三人损害。下列关于该机器设备致人损害的表述正确的是(  )。[2007年真题]
A

甲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

乙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

丙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甲公司应和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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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9~1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出租人,乙公司为承租人,根据乙公司指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购买一套工程设备交付乙公司使用,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甲公司凶与丁公司发生债务纠纷,经协商,双方同意以该出租给乙公司的工程设备抵债给丁公司。丁公司于是通知乙公司,要求乙公司返还该工程设备或者提高租金、缩短租期。乙公司接到通知后认为丁公司上述要求不合法。在乙公司使用设备过程中,因工程设备在使用中损坏需要维修,乙公司请求甲公司维修,甲公司未予答复,乙公司只好自行维修,花费2万元。乙公司拒付当期租金。为此引起纠纷。 本案中,2万元维修费用应由( )承担。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正确答案:B
本大题考点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融借贷、租赁、买卖关系三位一体,融资与融物结合的交易方式,由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所组成。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是:
(1)不同于买卖合同(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
①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
②出卖人向承租人负瑕疵担保责任,而不是向买受人负瑕疵担保责任;承租人直接向出卖人索赂。
(2)不同于租赁合同
④出租人不负维修义务;而由承租人负维修义务。
②出租人不负租赁侵权责任;由承租人对租赁物负侵权责任。
③出租人不负瑕疵担保责任;而由出卖人向承租人负瑕疵担保责任。
④为要式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3)租赁物归属
①出租人、承租人可约定租赁期满租赁物归承租人;
②若无约定,租赁物所有权归出租人。具体到本小题考点是融资合同的维修费,由承租人负担,故选B。

第2题:

(四)

2006年10月,甲公司欲从事客运业务,因此与一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50辆可乘坐100人的大型客车的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作为承租人.乙公司作为出租人,乙公司不干预甲公司选择租赁物,所需客车由公司选定的丙公司制造,丙公司作为出卖人。

请回答下列问题:

若合同签订后,丙公司支付给甲公司的是可乘坐80人的客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和乙公司是租赁合同关系,应当由出租人乙公司承担责任

B.乙公司与丙公司是买卖合同关系,应当由丙公司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公司未干预选择租赁物,租赁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D.甲公司和丙公司没有买卖合同关系,故甲公司无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BC
BC。解析:《合同法》第239条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第24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钢材购买合同后,又与丙公司签订了钢材销售合同。后因钢材涨价,乙公司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的合同。下列关于向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应当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应当由甲、乙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可以由丙公司自行决定赔偿主体


参考答案:A

第4题: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协商一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为承租人,由其选定丙公司生产的一套机器设备,由乙公司购买后交付给甲公司使用。在租赁期限内,由于甲公司员工王某操作不当,机器设备导致第三人损害。则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甲公司和王某

答案:A
解析: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本题中,租赁物致人损害不是由于质量问题,所以出卖人也不承担责任。王某是甲公司的员工,不是独立的责任主体。所以是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一批水果,由丙公司进行运输,乙公司支付运费。甲乙公司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 )

A.甲公司所在地
B.乙公司所在地
C.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D.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债的履行地点问题。由乙公司支付运费,并不意味着乙公司交付货物的债务为赴偿之债,因此合同对合同履行地并无约定。甲乙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合同法》第141条应优先《合同法》第62条适用。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因此货交第一承运人时的地点为货物的交付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故本题答案为A。

第6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11~15题: 甲公司(出租人)与乙公司(承租人)约定购买100辆红旗轿车作为出租车使用,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了融资租赁和乙公司指定购买丙公司(出卖人)生产的100辆红旗轿车。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与丙公司订立了买卖合同,丙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向( )交付标的物。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 D.甲公司或乙公司


正确答案:B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因此,正确答案是B。

第7题:

(四)

2006年10月,甲公司欲从事客运业务,因此与一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50辆可乘坐l00人的大型客车的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作为承租人,乙公司作为出租人,乙公司不干预甲公司选择租赁物,所需客车由公司选定的丙公司制造,丙公司作为出卖人。

76.若合同签订后,丙公司支付给甲公司的是可乘坐80人的客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和乙公司是租赁合同关系,应当由出租人己公司承担责任

B.乙公司与丙公司是买卖合同关系,应当由丙公司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公司未干预选择租赁物,租赁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D.甲公司和丙公司没有买卖合同关系,故甲公司无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BC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融资租赁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包括:第一,融资租赁合同属于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只是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把租赁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移给承租人。第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必须是法律允许的流通物,而且必须是经长期使用仍能保持使用效能的不易消耗物。第三,出租人不对租赁物的瑕疵负担保责任。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仅履行融资义务,对租赁物及其出卖人的选择由承租人决定,因而出租人一般不承担对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第四,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而不由出租人承担。第五,融资租赁合同终止时,即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有选择权,即有权选择支付合理代价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或者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将租赁物退还出租人。正确答案是BC.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大型生产设备的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是出租人,乙公司是承租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出租人甲公司承担

B.甲公司将生产设备所有权转让给丙公司的.租赁期内,丙公司不可以取回租赁物

C.需乙公司经两次催告仍不支付租金时,甲公司方可解除租赁合同

D.对租赁物归属不明确的,如果乙公司已经支付的租金超过甲公司购买该生产设备所支付的价款的,乙公司可以取得租赁物所有权


正确答案:B

第9题:

甲公司是儿童食品生产公司,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为自己寻找买主,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甲公司的产品。甲公司通过乙公司将产品交付给丙公司后,丙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价款,乙公司无法按照与甲公司的委托合同向甲公司履行债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
B:甲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丙公司无权以对乙公司的抗辩对抗甲公司

答案:A,C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的规定,乙公司由于丙公司不履行债务,而不能对甲公司履行债务,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所以A选项正确。甲公司可以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丙公司对乙公司违约,因此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403条第3款规定:“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其对乙公司的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10题:

甲公司进行房屋预售, 3 月 1 日将一套房屋预售给乙,双方签订了预售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 5 月 1 日,甲公司又与丙签订了预售合同,将同一套房屋预售给丙;交房时间届至,乙、丙同时向甲公司提出交付房屋的请求。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乙,并为其办理房产登记
B.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丙,并为其办理房产登记
C.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乙和丙,并将乙、丙登记为房屋共有人
D.由甲公司自行选择向谁交付房屋,为谁办理房产登记

答案:A
解析:
乙是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未经乙同意,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预售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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