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为组建一合伙企业而订立合伙协议。下列各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可以纳入合伙协议的是(  )。[2000年真

题目
单选题
甲、乙、丙为组建一合伙企业而订立合伙协议。下列各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可以纳入合伙协议的是(  )。[2000年真题]
A

甲、乙承担全部亏损

B

甲、乙、丙按其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分担亏损

C

甲、乙享有全部利润

D

甲、乙承担全部亏损,丙享受全部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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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丙订立一份普通合伙的合伙协议。该协议的下列哪一内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A.甲的出资为现金12万元和劳务作价5000元

B.乙的出资为现金7000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

C.丙的出资为作价10万元的汽车一辆,不办理过户,丙保留对该车的处分权

D.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C
 【考点】合伙人的出资;合伙协议载明的事项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据此,本题A项表述符合规定。第17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据此,出资期限由合伙人自行约定,法律没有作出时间限制,故本题B项符合规定。第20条姆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据此,合伙人的出资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不应对其保留所有权,也就不可能保留处分权,故本题C项不符合规定。第l9条第2款规定:“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D项符合规定。故答案为C

第2题:

甲、乙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分别按 80%和20%的比例分配,亏损由甲、乙分别按20%和80%的比例分担。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应该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企业人可以以劳务出资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本题中的约定没有违背这一规定,所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第3题:

甲、乙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平均分配,亏损由乙承担。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4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跟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A. 经乙、丙、丁同意,甲可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一财产份额出质的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此处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因此选项C错误;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BD正确。

第5题: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拟订的合伙协议中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经2人以上同意即可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B.经2人以上同意即可修改合伙协议

C.除甲之外,乙、丙、丁均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甲、乙、丙、丁均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正确答案:ABCD
解析:(1) 选项A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方式,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只有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法律才规定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 选项CD:无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能否同本企业进行交易,能否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首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

第6题:

甲、乙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平均分配,亏损由乙承担。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正确答案:×
P40第二段。不得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7题:

甲、乙、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组建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规定了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在下列哪种情形下甲可以退伙?【】

A.经乙同意

B.甲决定退伙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D.甲的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的影响


正确答案:C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6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人协议约定,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规定的义务.”故正确选项应为C.

第8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正确答案:ABD
解析: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此处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B、D的说法正确。

第9题:

共用题干

甲乙丙拟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有限合伙人,丙为普通合伙人,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合伙协议可以约定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领取报酬,合伙企业的利润全部分配给甲、乙
B:甲可以自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乙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丙可以自行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或出质

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81条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C选项正确。
《合伙企业法》第53条规定,合伙企业对丁企业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40条规定,甲清偿数额超过自己应承担的比例,只能根据约定的比例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即只能向乙丙各追偿1万元,不能向乙追偿2万元或向丙追偿2万元。因此C选项正确。
《合伙企业法》第61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B选项不正确。《合伙企业法》第62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A选项正确。《合伙企业法》第64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C选项正确。《合伙企业法》第65条规定,合伙企业成立时并不要求有限合伙人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所以D选项不正确。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7、69条的规定,A选项的说法正确。《合伙企业法》第71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B选项的说法正确。《合伙企业法》第70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C选项的说法正确。有限合伙人可以比较自由地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或出质合伙份额,但是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或出质合伙份额必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所以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5条规定可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根据第82条可知,C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
《合伙企业法》第67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第6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所以B选项应选。第70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A选项不应选。第72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C选项不应选。第7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D选项不应选。

第10题:

甲、乙、丙拟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以其出资金额的2倍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B.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
C.丙不得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丙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答案:C
解析:
( 1)选项 A:普通合伙人甲应当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 2)选项 B:有限合伙人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 3)选项 C:有限合伙人丙能否以其财产份额出质,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 4)选项 D:有限合伙人丙不得执行合伙事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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