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牛肉一批。乙公司诈称国产牛肉为进口牛肉,甲公司事后得知实情。适逢国产牛肉畅销,甲公司有意继续履行合同。

题目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牛肉一批。乙公司诈称国产牛肉为进口牛肉,甲公司事后得知实情。适逢国产牛肉畅销,甲公司有意继续履行合同。关于当事人的下列行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说法正确的有(  )。[2004年真题]
A

甲公司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虽然知道实情但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则合同确定地发生效力

B

甲公司知道实情后仍然向乙公司预交合同约定的货款,则合同确定地发生效力

C

甲公司知道实情后仍然向乙公司催告交货,则合同确定地发生效力

D

乙公司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则合同失去约束力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无进口权,委托乙公司为自己进口一批汽车配件,乙公司则以自己的名义与国外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购进甲所需要的配件,而国外丙公司并不知道乙公司是为甲公司购买的,此合同如果出现履行障碍,可以采用以下哪些方式处理?( )

A.乙公司向国外丙公司披露甲公司后,丙公司可以选择甲公司或乙公司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

B.国外丙公司在选择甲公司后不得再向乙公司要求履行

C.国外丙公司在选择乙公司后不得再向甲公司要求履行

D.乙公司向甲公司披露国外丙公司后,甲公司可以直接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即使订立合同时丙公司如果知道委托人是甲公司就不会订立合同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合同法》第403条,隐名代理。依该条第1款,D项错误,依该条第2款,ABC均正确。

第2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奶粉一批,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将国产奶粉谎称为进口奶粉。甲公司事后得知实情,适逢国产奶粉畅销。甲公司有意履行合同,乙公司则希望将这批货物以更高价格售与他人。此时,当事人的下列行为,对合同效力将产生什么影响?( )

A.甲公司向乙公司催告交货,则合同成为确定地有效

B.甲公司向乙公司预付货款,则合同成为确定地有效

C.甲公司向乙公司送交确认合同有效的通知,则合同成为确定地有效

D.乙公司以合同订立存在欺诈情事为由主张撤销,则合同失去约束力


正确答案:ABC
「考点」欺诈
「解析」《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撤销权人为受损害方,D不选。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ABC适用第55条第2项,当选。

第3题:

甲公司于1月5日向乙公司以信件方式发出要约,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出答复,该要约于1月6日到达乙公司。下列各项中,乙公司的做法属于()。

A、乙公司的答复于1月16日到达甲公司

B、乙公司于1月8日向甲公司发货

C、以公司要求甲公司适当提高报价

D、乙公司1月12日向甲公司回信接受要约,由于投递错误致使该信


答案:B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一批生猪肉,由甲公司于2月5日支付首期价款20万元,再由乙公司于2月10日前发货,甲公司须在发货后5日内支付剩余价款30万元。2月1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所在地发生猪流感疫情,即向乙公司讯问情况。乙公司表示其生猪肉是从其他省进口的,疫情与之无关。甲公司表示解除合同,乙公司当场表示反对。直至2月20日,双方均未履行合同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甲公司未在2月5日支付首期价款,构成违约
C.乙公司未在2月10日发货,构成违约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答案:B,D
解析:
《合同法》第6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并无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无法交付无质量瑕疵的生猪肉,并不享有不安抗辩权。故不能中止履行合同,亦无权解除合同。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因此,乙有权拒绝发货,C选项错误。甲公司未如期发货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第107条,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D选项正确。

第5题:

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白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

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ACD
【考点】合同的撤销
【解析】选项AB考查的是合同撤销权行使的要件。《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的,必须是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恶意的当事人没有撤销权。本题中。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1:3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如欲撤销合同,必须是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甲公司,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1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据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选项CD考查的是可撤销合同的特征。可撤销合同不同于无效合同或者效力待定合同:一方面,可撤销合同从成立后到撤销权行使前,合同有效;另一方面,合同撤销权是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自主选择是否行使,如果当事人选择行使撤销权的。合同自始无效,如果放弃撤销权或者撤销权消灭,合同自始有效,他方当事人必须依据合同内容进行履行,否则构成违约。本题中,作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此时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选项C是正确的。同时,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合同有效,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选项D是正确的。

第6题:

甲国为牛肉出口大国,长期向邻国乙国供应牛肉。后因两国关系发生转变,乙国以甲国牛肉不符合其国内绿色仪器标准为由,+禁止进口甲国牛肉。甲国多次协商未果,宣布对乙国出口到甲国的纺织品征收300%的关税。两国间没有签订关于牛肉、纺织品的贸易规贝lj,也没有参加共同的关于牛肉、纺织品贸易的多边条约。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国的行为属于国际不法行为

B.甲国的行为属于国际法上的反报

C.甲国的行为属于国际法上的报复

D.只要不违反国际法,反报通常被认为是行为国的合法的对抗措施,是被允许的


正确答案:AD
【考点】反报与报复
【解析】反报是指一国对他国不礼貌、不友好或不公正但不违法的行为以同样的或类似的行为作为回报;报复是指一国对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采取与之相应的措施作为回应。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引发的原因上:报复所针对的是一种违反国际条约或双边条约义务的国际不法行为;而引起反报的,通常是不礼貌、不友好或不公正的行为,而不是违反国际法的不法行为。在本题中.既然甲乙两国间没有贸易方面的双边、多边条约,那么在贸易领域两国间互不承担任何国际法上的幕务,乙国颁布法令和甲国征收关税都是一国自己的内政事务,乙国对甲国不负担任何国际义务,颁布禁止甲国牛肉进口法令就不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甲国对乙国该行为采取的对己国纺织品进口加征关税的措施也就不会构成报复措施,而是对f他国不公正的贸易措施作出的反报,目的在于使对方改变对自己的不公正待遇,因此AC项说法错误,BD项说法正确。

第7题:

甲贸易公司听说乙灯具公司的灯具十分畅销,甲贸易公司遂向乙灯具公司订购一批节能灯。在缔约时,乙灯具公司告知甲公司,该型号节能灯已经不再生产,仅有的一批全部存放在与甲公司同在一个城市的丙公司的仓库中。甲乙在合同订立时约定由甲方提货,但没有约定交付地点,事后也没有约定,则甲公司的提货地点为()。

A.甲贸易公司所在地

B.乙灯具公司的营业地

C.丙公司的仓库

D.由乙方指定


参考答案:C

第8题:

甲公司是牛肉生产、加工及零售企业。‘近期甲公司开始考虑将其业务扩展到国际市场,在劳工成本较低的越南设立统一的牛肉加工厂,并在多个国家从事牛肉加工食品零售业务。甲公司管理层采用集权式管理方式,为确保牛肉加工食品的质量,甲公司计划将所有原料牛在日本农场饲养。根据以上内容,适合甲公司选择的国际化发展战略是( )。

A.多元化成长战略

B.全球化战略

C.多国化战略

D.跨国化战略


正确答案:D

第9题:

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 )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正确答案:B
《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本题中,因为甲公司的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所以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也就不可能因为甲公司要撤销要约而失效,故排除A、C两项。“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这实际上是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要约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已经属于新要约,因此甲公司关于订购红木的要约在6月13日失效,失效的原因是乙公司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故排除D项,B项正确。

第1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得知甲公司已经陷入严重亏损的境地,早已资不抵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继续履行债务
B: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债务
C: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D:甲公司可以终止履行债务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本题中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乙公司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不是发生中止履行的情形时即可解除合同,所以CD选项不正确。

更多相关问题